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160G/2022-0021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议案 |
发文机关: | 乐胜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标 题: | 大安市乐胜乡内涝抢险 |
发文字号: | 乐政发字〔2021〕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4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160G/2022-0021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议案 |
发文机关: | 乐胜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标 题: | 大安市乐胜乡内涝抢险 | ||
发文字号: | 乐政发字〔2021〕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4日 |
大安市乐胜乡内涝抢险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乐政发字〔2021〕15号
为加强对防汛抢险应急救助工作的领导,迅速控制和预防灾害进一步发生,一旦发生汛情,能够确定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及时组织开展转移安置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防汛抢险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及其他突发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科学防洪。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3.统一指挥,人人参战。
4.就近组织,就地转移。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成立全乡防汛抢险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三龙 党委副书记、乡长 13843637730
穆升华 人大主席 15143601858
张忠城 党委副书记 15943635755
王继苏 纪委书记 13804363181
邢东辉 组织委员 15834650999
任 东 宣传委员 13894656199
信万涛 政法委员 13894633777
于凤涛 副乡长 13894613511
于久庄 副乡长 15944639567
高 丹 副乡长 15948936006
孙荣民 武装部长 17704364333
成 员:张喜春 水管所所长 15834638835
段志平 办公室秘书 15943651555
张 猛 派出所所长 18043608397
焦文佳 财政所所长 13630763789
蒋国志 农经站站长 13894659664
杨东生 民政助理 13843654949
王淑媛 社保所所长 13943652919
储金凤 司法所所长 15843696044
王学仲 乐胜卫生院院长 13843651411
秦晓东 古城卫生院院长 13843655503
耿兆鹏 林业站站长 15943630037
李丽新 计生站站长 13843651455
张永新 土地所所长 13943455909
卢芳华 文化站站长 18843650810
杨清颖 退役军人站站长 18244150034
郝大发 老龄委主任 15834656531
张 娟 农业站站长 15834656252
孙明岩 农电所所长 13664465671
高成义 敬老院院长 15943630542
温汉清 永胜村书记 13766108751
姜万春 永胜村第一书记 13894657011
张红彪 永平村书记 13894651165
刘玉波 永平村第一书记 18244132037
林忠文 永茂村书记 13630763746
王洪杰 同生村书记 15834636487
郭少光 长志村书记 15844654099
李树座 太平村书记 13634369047
李铁成 太平村第一书记 15943630010
徐海洋 永安村书记 13843631904
郑 帅 永安村第一书记 13766135666
荆宝海 永建村书记 13894654827
刘 洋 永建村第一书记 13704373799
曲国军 长源村书记 15143656722
王宇晟 长源村第一书记 15567959696
吴 忠 日新村书记 13664365055
刘 洋 日新村第一书记 15843655515
桑永会 长安村书记 13894651004
沈 伟 长安村第一书记 15843652007
吴洪涛 长虹村书记 15043630305
张安全 永乐村书记 13504365940
夏向东 永乐村第一书记 18004368939
荆 扬 永治村书记 13278175333
宋清有 同力村书记 13894653328
马立新 长庆村书记 15886130606
徐维明 长新村书记 18844653332
樊 浩 长新村第一书记 15944658882
张连福 古城村书记 13843651592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社会秩序维护组
组 长: 张三龙 副组长:于凤涛
组 员: 信万涛 张 猛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和财物,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镇政府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穆升华 副组长:高 丹
组 员:段志平、杨东生
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物资准备等工作,及时同志村民做好转移安置各项准备。
3.群众转移组
组 长:张忠城 副组长:邢东辉
组 员:任 东、孙荣民
负责转移受灾群众,调度车辆,保证人、车秩序。转移安置组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全镇的灾民应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四个工作小组和成员负责联系10个村负责人员,按照各村的应急转移预案执行,熟悉受灾地点,受灾人数、转移路线,安置点、各村联系人、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受灾村民安全转移,妥善安置,有安全饮水,有食品使用。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继苏 副组长:于久庄
组 员:王学仲、秦晓东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民政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乡电管站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讯及邮路的畅通。
农业站: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水管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转移人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
1、转移村屯和人口
(1):古城村大榆树屯低洼村屯,共需转移50户102人房屋面积5500平方米,如遇大暴雨发生内涝,转移到古城村古城屯。
(2):古城村杨磨坊屯属低洼村屯,共需转移10户,20人口,房屋面积1200平方米,如遇大暴雨,发生内涝转移到古城村古城屯。
(3):长源村子午山屯属低洼村屯,共需转移68户,155人口,房屋面积4800平方米,如遇大暴雨,发生内涝转移到长安村太平川屯
(4):长源村五家户属低洼村屯,共需转移119户,220人口,房屋面积8400平方米,如遇大暴雨,发生内涝转移到长安村李大华屯。
(5):长安村姜永强1户危房户,如遇大暴雨,发生内涝转移到长安村村部。
(6):永胜村李桂艳1户危房户,如遇大暴雨,发生内涝转移到永胜村村部
2、转移安置地点
各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村部。各村党支部书记要组织将村部办公室提前进行清理,保证受灾群众随时入住。要落实好床位、被褥、食物等生活用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暂时困难。
乡转移安置地点为原敬老院,受灾群众较多时启动乡中小学校。乡民政科、中小学要安排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随时接纳各村受灾群众。同时要落实好床位、被褥、食物等生活用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暂时困难。
3、转移路线及工作要求
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的转移安置负责人,各屯负责人和派出所成员负责通知和清查转移人员工作,听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乡防汛指挥部在收到市防汛指挥部的转移指令后,按照转移预案,立即启动转移程序,按照就近、尽快、安全的原则,各执行组和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按照预定程序组织群众转移,确保不落一人,不伤一人,在有效时间内把群众转移到安置地点。保证有水喝,有饭吃,有基本药物,并做好治安和防疫工作。随后各村屯受灾转移人员,在乡政府统一安排下,陆续安置到镇安置点内生活,组织灾后生产自救。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1.防汛抢险转移安置小组全体人员在汛期必须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明确各自的职责,无条件听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
2.各行政村要结合村级实际和本预案,严格落实居民安置转移工作,以确保转移安置工作万无一失。
3.灾情发生后,各行政村和个人都要服从镇防汛抢险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指挥,严守纪律、统一行动、顾全大局,恪尽职守。
4.本预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每日18时前,各行政村将当天有关情况报镇政府,镇政府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5.转移安置过程中严格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证人身安全,再抢救财产,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或失踪等重大责任事故,力争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6.全体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坚守岗位,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违令失职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相关纪律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治。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