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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160G/2022-0579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标      题: 乐胜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乐政发〔2022〕9 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160G/2022-0579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标      题: 乐胜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乐政发〔2022〕9 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乐胜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政发〔2022〕9号

  各站办所、各行政村: 

  现将《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安市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认真总结“梨树模式”,推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丰产、节本增效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整体推进扩面与重点突破提质并举,加快在我乡适宜区域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按照“稳步扩面、质量为先”原则,2022年全乡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20万公顷,稳步加大整乡推进、整村推进;稳步推进乡村级高标准应用基地和实施效果监测点建设,不断提高作业标准和管理水平。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1.全乡适宜区域全面实施,以玉米作物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重点,优先保障秸秆大量覆盖及秸秆部分覆盖需求,扩大适宜区域保护性耕作实施范围。推进探索大豆、杂粮等其它作物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

  2.要求实施地块不能旋耕、打垄、灭茬,否则不予补贴。如发现空跑现象,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负法律责任。

  (二)实施主体

  全乡18个村为实施主体。各村要按照《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要求,作业面积细化落实到地块及作业者,有利推进本乡保护性耕作有效开展和实施。为便于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作业机主需跨乡作业的,必须在结束本乡的作业任务后,到所去作业乡重新报备方可作业。乡农机站负责对各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

  (三)技术模式

  牢牢把握保护性耕作“多覆盖、少动土”的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减少土壤扰动。结合我乡土壤、水分、积温、种植方式、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优选本区域技术模式。

  (三)补助方向

  1.作业补助。稳步实施差异化补助,推进“高质多补”,根据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档实施差异化补助。原则上可分为秸秆大量覆盖、部分覆盖、少量覆盖3个档次,补助资金在满足秸秆大量覆盖和部分覆盖补助的基础上,余下资金再对少量覆盖进行补助。

  (1)玉米作物补助标准。在补助资金充足情况下,原则上秸秆大量覆盖(覆盖率在60%及以上),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80元;秸秆部分覆盖(覆盖率在30%-60%之间),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60元;秸秆少量覆盖(覆盖率在30%以下的),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元。在补助资金不足情况下,根据各档次作业完成情况,对各档次补助资金合理下调。

  (2)大豆、杂粮等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根据秸秆覆盖地表程度确定,原则上按照少量覆盖标准给予补助。

  (五)补助对象

  作业补助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作业服务主体,应用基地补助对象为承担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县乡基地实施主体原则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点补助对象为承担监测任务的第三方实施主体。

  (六)补助方式

  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按照相关要求,对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先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的面积、对象和金额,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应用基地补助由市农机部门审定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监测点补助由市农机部门与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报市财政部门向第三方支付。

  (七)查验核实

  各乡(镇)根据工作实际,主要依据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方式进行查验核实,遇有异议、争端时采用人工现场测量方式核验(保留现场核验资料)。主要查验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少)耕播种作业等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落实任务面积。各村按照《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方案》工作要求,立足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抓紧分解任务面积,将作业面积细化到屯、种植户、地块及作业者,确保任务面积顺利落实到位。

  (二)组织查验核实。各村在春季播种作业结束后,即可组织开展面积查验、公示等工作。作业期间统筹工作调度,以日报形式向乡农机站报送作业进度。各村于8月10日前完成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工作。

  (三)补助资金结算。作业验收结束后,乡农机站根据核验结果向市财政部门提报资金兑付申请,财政部门及时向补助对象兑付补助资金。应用基地建设和监测点补助资金也要及时兑付到位。

  (四)工作情况总结。乡农机站于11月30日前将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实施面积及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机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保护性耕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监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作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乡农机站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内部人员配备,强化技术服务,确保高质量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

  (二)加强效果监测。保护性耕作效果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具备条件的科研院所)进行,在基地开展对比试验、数据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基础研究等工作。市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点建设工作,积极协助第三方做好监测工作,签订监测合同,跟踪督导监测工作开展,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和资金兑付工作。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对秸秆覆盖、土壤肥力、作物长势、粮食产量、田间环境和病虫草害变化等关键数据要与监测单位及时沟通,根据农时季节变化,加强数据调度,掌握工作进展,确保监测工作做实做细。11月前报送监测报告。

  (三)加大政策联动。加强与黑土地保护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有关政策的衔接配合,推动政策同向用力,推动保护性耕作向典型黑土区倾斜的基础上,将更多适宜保护性耕作区域纳入实施范围。鼓励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苗期深松,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稳产丰产效果。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村要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种媒介,针对“疫情”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扶持政策,组织土地经营者、农机作业者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宣讲,使之进一步了解保护性耕作秸秆覆盖基本要求,切实减少秸秆田间焚烧和过度离田现象。乡农机站要组织建立技术指导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农户、田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服务,让种植经营者、农机作业者掌握保护性耕作的核心要领,促进技术规范应用。

  (五)加强信息公开。各村要建立查验核实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以多种形式公开补助的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等。要将受益农户、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在当地进行公示,让补助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在补助实施中出现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六)加强监督管理。各村要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做好黑土地相关审计涉及保护性耕作问题的整改;要明确补助作业地块的核验标准,强化具体监管措施,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要建立专门的档案,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化平台监测数据等要留存备查。乡农机站对各村保护性耕作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乡财政所对项目实施村资金兑付情况开展调度通报,通报结果及时上报乡政府;要强化绩效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对出现违规行的村绝不姑息。

  附件1

  乐胜乡2022年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于久庄   副乡长

  副组长: 杨东生   农机站长

           焦文佳   财政所长

           李  岩   派出所长

           谷  明   司法所长

  成  员: 温汉清   永胜村书记

           徐海洋   永安村书记

           张安全   永乐村书记

           张洪彪   永平村书记

           荆宝海   永建村书记

           荆  扬   永治村书记

           林忠文   永茂村书记

           李树座   太平村书记

           宋清有   同力村书记

           王洪杰   同生村书记

           吴  忠   日新村书记

           曲国军   长源村书记

           马立新   长庆村书记

           郭少光   长志村书记

           桑永辉   长安村书记

           吴洪涛   长虹村书记

           徐维明   长新村书记

           张连福   古城村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