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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160G/2025-00823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乐胜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标      题: 乐胜乡2024年秸秆全域禁烧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160G/2025-00823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乐胜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标      题: 乐胜乡2024年秸秆全域禁烧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乐胜乡2024年秸秆全域禁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白城市和大安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全域禁烧 工作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进一 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助力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和碳达峰行动,按照 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精神,以“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斑”为总要求,进一步 调整优化秸秆禁烧管理方式,科学运用政策、管理、技术和市场手段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秸秆综合 利用,按照“肥料化和饲料化为主,能源化为辅,原料化和基料化为  补充”原则,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全乡秸秆  全量化处置,扎实推动我乡全面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严格实行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建立健全“纵向领导包保,横向 分工负责,指挥集中统一,地块网格监管”的管理体系和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保障制度,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彻底解决秸秆“出口”问题,确保每个地块都有科学的处置方案和完备的处置措施,实现全域禁烧总目标,推动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三、工作任务

1.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各乡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秸秆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建立完善包保任制。政府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各乡具体负责,要建立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但保任。

3.建立完秸秆离田机侧。各行政村为单位制定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肥料化、饲料化为主、能源化为辅,原料化和基料化为补充原则,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步加大对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力度,逐步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

4.建立完善调度通报机制。在秸秆禁烧期实行每天一调度制度,各通过微信群上报每日巡查结果,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

5.建立完善警告约谈机制。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的行政村责任人实行警告约谈,并视情节提出问责建议。

6.建立完善检查巡查机制。建立市、乡、村三级巡查机制,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对故意纵火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各要制定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及频次,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

7.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秸秆禁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及时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布置,从上到下进行夯实和落实,每个村都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宣传单发送至各农户,利用宣传车在各村屯巡回宣传,各村建立了微信群、利用屯中大喇叭进行大力宣传,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提高了农民意识。

8.建立量化问责机制。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离田,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乡(镇)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健全各项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实施现场巡查和固定专人盯防相结合,对全域禁烧区进行巡查和不定时抽查,发现秸秆禁烧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做好取证,及时处理上报情况。确保全程“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限烧区有序合理焚烧。

(三)总结考核阶段。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现场督查巡查情况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负责全秸秆禁烧组织和督察巡视工作,乡镇政府是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本行政区域内的秆禁烧工作,负责区域内秸秆禁烧的组织与通查工作。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项重要内容撰上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推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层层包保和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的工作制度,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宣传和调度。采取召开会议、张贴禁烧通告、禁烧标语、印发宣传单、田间安置禁烧警示牌、制订村规民约、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要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立即扑灭火源,制止焚烧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举报投诉的秸秆焚烧行为,要立即责令改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依法进行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