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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574083669B/2023-00344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22〕4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574083669B/2023-00344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22〕4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关于印发《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政发〔2022〕48号

各村(社区),乡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今冬明春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乡安委会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今冬明春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乡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检查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督察政府和部门未照单履责、失察失管、上热下冷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隐患不整治、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把从上到下、从政到企的责任链条“拧紧扣死”。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排查危险化学品、“两客一危”、 消防、城镇燃气、冰雪旅游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长效机制缺失、工程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三)企业方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情况和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排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检查执法、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四个一律”惩治措施等方面情况,整治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抓得不够严、看得不够紧、措施不够硬和有案不立等问题,切实筑牢全方位、全链条监管防线。

  二、任务分工

  (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违规采用夹芯彩钢板、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封堵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缺损无水等突出隐患;集中整治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教育、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乡派出所、乡民政办、乡乡建所、乡文化站、乡应急办、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强化公路运输、城乡公共交通等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公交车和客运车等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力,农村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拉、超员超载等突出问题,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紧盯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农村县乡重点道路,联合查处农用车、拖拉机、无牌无证、酒醉驾、假套牌、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干线公路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标志标线不齐、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隐患;严格整治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防滑、防冻、清冰除雪等物资装备准备不足,应急措施不力等问题。(乡派出所、乡乡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燃气和供热安全整治。重点检查供热供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锅炉以及供热管网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整治臭味剂添加不达标,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燃气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入户检查,燃气具不合格,违规使用“黑气瓶”等行为;集中整治餐馆、学校、养老院、医疗机构等餐饮场所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燃气报警装置以次充好、胡乱安装等问题。(乡乡建所牵头,乡派出所、乡教育办、乡民政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化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引入落后产能,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品运输车辆“带病运行”,老旧装置问题整改不力,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中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集中整治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油气长输管道、重点油气井(站)场等重点场所隐患;严厉整治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违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冒险检维修作业行为。(乡应急办牵头,乡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商贸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仓储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合,切实解决商贸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都管都不管”等问题。(乡应急办、乡乡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冰雪旅游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冰雪旅游景区和冬捕等旅游节庆活动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不及时,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滑雪场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非法运行,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等隐患;严格整治园区等冰面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乡文化站、乡派出所、乡水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项目建设方以包代管,只包不管,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集中整治施工现场防坠落、防起重伤害、防坍塌等措施不落实,安全监管人员不到场,冒险施工、违规作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乡乡建所牵头,乡水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工贸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钢8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要求不力,涉氨企业包装、分割间、产品整理间超定员生产,关键设备隐患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集中整治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盲目施救等问题。(乡应急办牵头,乡畜牧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针对“两节”及节前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切实做到“两关闭、三严禁”和“六严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及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产品,零售企业(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储存仓库不落实防静电、防火灾措施等问题;严格整治春节前后非法销售、配送等违法违规行为。(乡应急办牵头,乡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焊接与切割作业整治。规范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餐饮、娱乐、住宿、铁艺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假证上岗、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危化品、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无人监护、违规交叉作业,以及有毒容器未清洗、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未检测、可燃物质未清除等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行为。(乡应急办、乡乡建所、乡派出所、乡文化站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醇基燃料、轻质白油等油类燃料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和行为;集中整治轻质白油、生物质油、植物油、高能聚合油等油类燃料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燃料流向混乱、油品成分不明等问题;严格整治餐饮场所违规储存油类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类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乡应急办牵头,乡派出所、乡乡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一氧化碳中毒整治。深入开展村民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要进一步夯实基层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责任,实行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对非集中供暖户开展登门入户、全覆盖式摸排,对居民取暖方式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台账,区分一氧化碳低、中、高风险家庭,对采用燃烧煤炭、柴草、秸秆、木炭等取暖户加强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城中村住户的烤火取暖环节的宣传、管理,各村(社区)要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微信、短信、入户提醒等方式宣传预防煤气中毒知识,要做到每户必到、每户必检,不留死角。(各村<社区>、乡乡建所、乡民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12个行业领域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分别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负责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为确保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实施5项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

  (一)会商研判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梳理问题、研究对策,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拿出切实管用的硬办法,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应对措施。

  (二)调度点评机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检查调度频次,同时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乡安委办将采取“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方式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

  (三)隐患核查机制。各有关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严格开展实地核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治理、投入不到位的严惩重罚。对自查隐患少、发现问题流于形式等企业单位,开展重点督察,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

  (四)联合执法机制。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针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五)严惩重罚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通过警示提醒、督导约谈、通报问责、严惩重罚等方式,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严惩重罚违规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既要追责问责相关失职失责人员,又要深挖事故背后深层次问题。乡安委会将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发动全乡上下全面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登记、建档、造册,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全覆盖。乡安委会专项督导组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升(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村(社区)、部门要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对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乡安委会梳理、总结大排查大整治总体情况上报乡党委、乡政府。同时,推动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综合施策。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从实、从深、从细推进安全整治。落实责任告知机制,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行业领域制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逐项列明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发至各企业,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隐患和问题坚持“谁发现、谁督促、谁销号”。落实隐患“清零”机制,建立隐患清单,强化隐患从排查、整改到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限期未销号的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落实暗查暗访机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重点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高风险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专项整治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发声频率和幅度,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依法用好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强制措施。强化“五个一批”,整治一批重大隐患,约谈一批责任领导,问责一批责任人员,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四)制订方案,完善机制,巩固提高,总结经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乡安委会办公室梳理、总结专项检查总体情况,上报乡党委、乡政府,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各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乡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5日前向乡安委会办公室报阶段整治情况,2023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上报乡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滕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