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574083669B/2023-08146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四棵树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3〕3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574083669B/2023-08146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四棵树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3〕3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关于印发《四棵树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发〔2023〕30号
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四棵树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四棵树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大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必查制”,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标准、风险等级、阶段特点,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必查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为我乡筑牢安全基础、提供安全保障、营造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规范必查内容,明确必查时间,压实必查责任”,强化刚性执行,着力破解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执法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大等难点问题,全面构建人、岗、责、权、事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高效监管模式,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统筹、全域覆盖。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机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力求做到责任无盲区,管控无死角,监管全覆盖,确保“必查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检查。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遵循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必查清单,明确必查频次,落实工作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针对性、精准性。
(三)坚持线上线下、协同联动。采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同步发力,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全过程记录,检查、指导、督导、考核、评估闭环式管理。属地、行业管理部门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工作过程紧密配合,风险化解协同联动。形成日常监管常态化,风险监测实时化,隐患治理精准化,问题整改长效化工作格局。
(四)坚持制度管理、智能管控。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制度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由宏观要求向微观指导转变、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由低效应对向高效指挥转变,由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运用大数据技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规律性研究、关联性分析,落实制度管理、分级负责,实现智能分析、智慧决策,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必查内容。科学规范社会单位3项自查、行业管理部门3项检查、属地3项排查、综合监管部门3项督查共12项必查内容。分类设置必查清单,明确各个行业、各个点位必查项目、工作标准。
1.社会单位实行“3项自查”。
①自查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日必查)
②自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是否按规定制订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季必查)
③自查是否根据行业特点、单位规模自主评估安全风险。(年必查)
2.行业管理部门实行“3项检查”。
①检查社会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自查,发现、整改问题隐患;(旬必查)
②检查社会单位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季必查)
③检查社会单位是否了解本单位危险源和风险点,落实相关制度和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季必查)
3.属地实行“3项排查”。
①排查社会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周必查)
②排查社会单位在“必查制”系统中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月必查)
③排查社会单位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属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季必查)
4.综合监管部门实行“3项督查”。
①督查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对社会单位开展线上监督、线下检查;(月必查)
②督查是否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落实闭环管理;是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月必查)
③督查是否对长时间无问题隐患的社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月必查)
(二)明确必查时间。明确日、周、旬、月、季、年必查时间频次。根据社会单位行业类型、生产规模、人员密集程度、基础条件等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定必查时间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1.日常检查。由各类型、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必查内容开展不同频次检查。
2.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特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重要时段检查。在重大会事、关键时段、法定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三)压实必查责任。全面压实社会单位、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四方必查责任。明确必查人员工作职责,严格管理流程,强化痕迹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化、标准化、刚性化。
1.压实主体责任。社会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开展自查,实行“隐患排查实名制+问题清单制+整改责任制+验收销号制”等相关制度,及时录入“必查制”系统。
2.压实行业责任。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监管权限和规定频次开展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对本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对检查结果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辖区内社会单位使用“必查制”软件系统,及时更新信息;按规定频次开展排查,实现辖区全覆盖;对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移交相关部门。
4.压实综合监管责任。应急、消防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落实督办、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
五、实施步骤
将“必查制”实施工作分为启动实施、完善提升、全面运行三个阶段,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分工,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2023年8月初—9月30日)
1.召开全乡动员会议。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必查制”进行动员部署。(2023年8月初)
2.启动试运行。(2023年8月初—9月30日)
①培训学习。组织各地开展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应用和操作流程。(2023年8月15日前)
②信息收集。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单位逐一进行摸排,收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型、风险等级、经营地址等信息,逐一登记建档。(2023年8月25日前)
③信息录入。将信息台账报乡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录入“必查制”软件系统。(2023年8月30日前)
④核查补录。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单位进行再摸排,将没有录入“必查制”系统的社会单位及时进行补录,指导社会单位通过扫描“必查制”二维码进行下载、注册。乡应急办需对补录的社会单位注册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社会单位才能纳入“必查制”系统。(2023年9月10日前)
⑤责任认领。各行业管理部门对照《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大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对“必查制”系统内社会单位进行认领,根据监管权限明确监管对象。(2023年9月20日前)
⑥代码发放。每个录入“必查制”系统的社会单位登录账号后会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属地可以批量下载打印发放到社会单位手中或指导各社会单位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9月30日前)
⑦全面使用。社会单位在登记注册一周内使用“必查制”系统每天开展自查;行业部门、属地、综合监管部门按照规定频次使用“必查制”系统扫描该社会单位的二维码对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23年9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完善提升(2023年10月1日—11月30日)
1.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周三前梳理汇总“必查制”软件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社区),各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技术研讨会,持续改进完善“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流程,提高系统的实用性。
3.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业态相近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将新行业、新兴的业态纳入“必查制”软件系统,确保监管无漏洞、无盲区。
第三阶段,全面运行。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全面运行安全生产“必查制”。(2023年12月1日—长期)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必查制”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日常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成立工作推进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组,推动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有力实施。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必查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乡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将于“必查制”启动大会后开展必查制工作人员录入培训工作,根据培训主体不同分批次培训:行业管理部门;村(社区);中高风险企业。各有关部门确定好培训人员,按照培训时间、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天、明确到点、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必查制”各项工作按时限推进,高标准完成。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实施“必查制”,跟进宣传各村(社区),各部门的创新做法,针对各类主体点对点宣讲“必查制”实际成效,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和力量,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必查制”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必查制”软件系统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对各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单位运用“必查制”软件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检查、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加大督查、检查、指导、调度的力度,每半月形成工作专报上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乡消防救援委员会。
(五)强化结果运用。将“必查制”推进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