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267U/2021-06707 |
分 类: |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新艾里蒙古族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标 题: | 2021年秋冬季节和2022年春季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大新政发〔2021〕3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267U/2021-06707 | 分 类: |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新艾里蒙古族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标 题: | 2021年秋冬季节和2022年春季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大新政发〔2021〕3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2021年秋冬季节和2022年春季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大新政发〔2021〕36号
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方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自2021年9月23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秸秆焚烧产生严重大气污染,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力争实现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各村要以村为单位,划定秸秆禁烧和限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员动员、加密巡查,实行严防严控,确保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不发生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秸秆禁烧目标。
(二)建立完善检查巡查机制。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牧羊人成立灭火队,一旦发现火点,立即启动应急灭火队,驰援灭火扑救工作。组织力量,加大关键时段、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实行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
(三)加强联防联控。建立以村为单位、屯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各村要按照责任分工,组成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查禁烧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随意焚烧行为是否处罚到位、及时消除焚烧隐患等工作,协调解决禁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建立完善调度通报机制。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各村要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通过微信群上报每日巡查结果,及时向乡政府反馈情况。
(五)建立完善秸秆离田机制。各村要严格执行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责任人。
(六)建立完善量化问责机制。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认真组织离田,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村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自2021年9月23日至2022年4月30日,安排时间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实施、两个阶段。
五、明确责任
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协同推进,各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具体任务。
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和微信群,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段予以曝光。
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机站: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重点开展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和高留茬还田覆盖免耕播种两种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等,提高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
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
畜牧站:大力推进种(养)植业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储技术,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社分工负责,认真谋划,制定本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密组织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执法。各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三)建立监管体系。建立乡、村、社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状,明确任务目标、禁烧措施等。各村、社也要签订责任书,并在秋禁烧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要张贴禁烧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提升督促检查。乡政府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到各村督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点严防死守,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大安市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