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2220882MB13063000/2024-02958
分  类: 城市管理 ;  通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标      题: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索  引 号: 12220882MB13063000/2024-02958 分  类: 城市管理 ;  通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标      题: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通告
  各位市民朋友、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
  2024年度高考即将开始,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休息和学习环境,让考生以充沛的精力参加考试,根据城市管理、环境噪音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高考期间(自6月6日至6月9日)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做如下通告:
  一、禁止在考点周边店外经营、摆摊设点、散发各类宣传、广告等行为(包括以爱心送水、送文具用品等名义做宣传的行为);
  二、禁止在考场周边设置遮阳伞,禁止考点周边商场、酒店、宾馆等采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高分贝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三、禁止考场周边各类商业庆典、婚礼庆典燃放烟花爆竹、礼炮等;
  四、禁止高考期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各类文艺演出、露天广场舞及产生噪音污染的各项文体休闲活动;
  五、城区各沿街单位、经营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禁止超门窗经营或占用城市人行道及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摆放物品、从事加工、修理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影响交通秩序。
  望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对高考期间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影响考生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考试期间,市城管局将在两个考点安排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市容秩序保障。考生如遇困难,可向附近执勤人员求助,我们将热诚服务!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特此通告
  注:高考考场:大安一中、大安五中。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