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安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物业领域工作监督反映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市纪委监委“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安排,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物业领域工作,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增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特此发布整治物业领域举报投诉方式的通告。
一、监督反映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行为
整治重点:一是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方面。主要包括:1.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不到位;2.小区保洁服务及卫生管理不到位;3.小区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不到位。二是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方面。主要包括:1.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或业主微信群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情况、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2.未对小区违法建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电线、占用消防车通道以及其他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未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三是未履行物业企业的移交义务方面。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或者损坏、隐匿、销毁有关资料、财物。
(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行为
整治重点:一是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代管的经营收益未单独列账,未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公共收益。二是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方面。主要包括:未经业主大会决定,利用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走廊通道、连廊、绿地、小区内道路、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等从事经营活动。三是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方面。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或业主微信群公示收支情况,未将公共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四是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方面。主要包括: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挪用占用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治重点: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响强烈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物业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方面。主要包括: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二是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方面。主要包括:已选聘新的物业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已终止,原物业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二、监督反映须知
监督反映问题应包含详细地反映内容、相关证据和线索,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针对反映线索,将认真核实,并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三、监督反映方式及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
监督反映方式: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347106 邮箱:dascgjwyts@163.com
临江街道办事处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223987 邮箱:877672939@qq.com
锦华街道办事处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223038 邮箱:842453977@qq.com
慧阳街道办事处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222247 邮箱:3521743877@qq.com
长虹街道办事处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340065 邮箱:changhongjie123@163.com
安北街道办事处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280121 邮箱:dasabjdbsc@163.com
安广镇人民政府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560202 邮箱:anguangzhenzhengfu@163.com
大岗子镇人民政府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670003 邮箱:dgzzzfbgs@163.com
新平安镇人民政府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15304362050 邮箱:7774189659@qq.com
舍力镇人民政府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18244137018 邮箱:SLZWYTS@126.com
叉干镇人民政府物业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5736002 邮箱:18244152666@163.com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集中整治物业领域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各方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物业服务人在进行物业服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共同推动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