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46H/2025-01648 |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 标 题: | 大安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46H/2025-01648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报告 |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 标 题: | 大安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大安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进程,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就我局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重大决策,全面梳理财政部门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明确审批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特别是实行财政预算一体化以后,面临新的工作任务,新的软件更新变化,财政主管业务科室齐心努力,推动预算一体化制度改革。二是全面梳理财政规范性文件,并实行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放管服”改革进展,对起草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专项清理,对过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进行了失效和废止处理。三是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精简办事事项和办事资料、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更多财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财政领域的应用。四是开展重大财政资金绩效及财政政策评估,顺利完成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以及清单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依法全面完善行政制度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落实。一是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二是召开党组会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三是学法率先垂范。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多次召开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建立和完善财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策等重要制度要求,推行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自2012年以来,财政系统聘用法律顾问1名,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认真落实《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求贯穿于财政执法的全过程,把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缩小自由裁量权的选择度,确保财政行政处罚有法有理,降低执法随意性。三是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执法文书都按规定程序送达,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及异议的处理途径,并将送达回证留档。保证裁量标准符合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符合标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大安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督促财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财政执法干部必须参加执法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置面向全社会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同时接受市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制止违法、不当等行政行为的发生。二是为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旧的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了新的财政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政法律风险防控系列流程并进行自查自纠。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分析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表,并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四是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财政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法治宣传领导工作小组,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任组长,法制科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科,处理具体工作事项,各项依法行政和普法经费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法治素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在职自学、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和法规专题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度,邀请法律专业人士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讲座。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开展法治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四是利用普法宣传日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国家一系列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开展全方位的宣传。积极开展财政政策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张贴财政普法张贴画、进入企业宣传惠企扶持政策、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财政政策,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努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一是利用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会上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开展财政法律法规财税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行普法宣传。财政局党组非常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先后聘请党校资深教师给全体财政干部讲党课,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预算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财政干部思想还需进一步提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热情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治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三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四是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时,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四、今后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财政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引导财政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二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财政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三是完善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四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财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方位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六是全面开展财政法治建设考核。对我局各科室及事业单位法治财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财政建设考核纳入绩效考核,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逐年上新台阶。
大安市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