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715M/2024-06274 |
分 类: | 价格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制定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 化工产业园供水厂非居民供水价格 (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发改价管字〔2024〕6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715M/2024-06274 | 分 类: | 价格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制定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 化工产业园供水厂非居民供水价格 (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发改价管字〔2024〕6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化工产业园供水厂非居民供水价格
(试行)的通知
大安市天祥投资创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供水厂水费定价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发改价调〔2022〕771)和《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省价工字〔2001〕39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对你公司的供水成本调查,目前园区内仅有5家用水企业,你公司2023年未向园区内用水企业收取水费,全园区年供水量只有43748m3,相比可研报告中近期水量预测5000m3/d相差较多,且未给两家子镇镇区居民供水,无法精准计算供水成本。
经我局综合研判,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供水厂非居民供水价格参照大安市安广镇非居民供水价格6.00元/m3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1年,试行期满后按定价程序重新制定价格。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