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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82E58485364B/2023-04094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标      题: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文字号: 大乡振〔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索  引 号: 12220882E58485364B/2023-04094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标      题: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文字号: 大乡振〔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的自查报告

  大乡振〔2023〕17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预监[2023]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展开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排查是否存在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2、是否存在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排查购买主体是否依法依规订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购买主体是否对合同履约采取了必要举措;是否实现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是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管理要求等。

  3、是否存在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排查购买主体是否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4、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增加政府债务。排查是否将工程、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

  二、自查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以上自查,未发现政府购买服务违规违纪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效能。

 

  大安市乡村振兴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