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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0882013597918A/2021-05318
分  类: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标      题: 举办“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文广旅字〔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索  引 号: 1220882013597918A/2021-05318 分  类: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标      题: 举办“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文广旅字〔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关于举办“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活动的通知

大文广旅字〔2021〕35号

全市各乡镇、街道,各市直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活跃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我市歌唱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观摩的平台,不断提高全民艺术素质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举办“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活动,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准备,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附件:

  1、“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活动方案

  2、“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报名表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大安市庆祝建党100周年

“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活动方案

  为激励我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唱响家乡好、祖国美的时代主旋律,积极营造健康向上, 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以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为出发点,激发普通市民积极参与,展示大安的人文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大安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1、全市城乡凡年龄在8周岁至60周岁人员,具有一定歌唱水平的非专业文艺爱好者均可报名比赛。

  2、本次比赛分为三组,分别是儿童组(8—17周岁),青年组(18—40周岁),中老年组(41—60周岁)。

  三、比赛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021年6月末,分初赛和决赛。

  1、初赛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15日,乡镇选手在本乡镇文化站比赛,市区选手在大安市文化活动中心比赛。每位选手准备2首参赛歌曲,分别用于初赛和决赛,由主承办方选派评委遴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2、决赛时间暂定2021年6月下旬(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以独唱、对唱或小合唱形式演唱1首歌曲,伴奏自备(MP3格式),与报名表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

  2、演唱形式选择美声、民族、通俗、原创歌曲均可。

  3、演唱作品主题要求积极向上,有利于体现时代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选取宗教歌曲和低俗歌曲作为参赛曲目。

  4、参赛选手服饰应大方庄重,符合歌曲风格,适合舞台演出。

  5、选手的演出服装、交通、食宿自理。

  6、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准时参赛,迟到或未到场参赛的视为自动弃权。

  7、参赛选手要根据个人健康情况自愿参加比赛,并愿意承担自身的风险和责任。

  五、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1、乡镇选手在本乡镇文化站报名(携带身份证报名),各乡镇文化站负责统一报送到市文化馆,市区选手在街道社区报名(携带身份证报名)或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或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1年6月5日前报到指定邮箱。

  3、联 系 人:周国华、于杰

  联系电话:13766105552、15886155059

  报名邮箱:daswhg2008@163.com 

  六、评分办法及标准 

  1、评分办法:

  比赛采用10分制,比赛过程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三位数)为选手最后得分。

  2、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要健康向上。(1分)

  (2)吐字清晰,能完整流畅地演唱歌曲。(1分)  

  (3)能准确地表达歌曲风格和音乐内涵,有表现力。(3分)

  (4)有朝气、有感染力,表情动作符合歌曲内容。(2.5分)

  (5)服装整齐、大方,并能与歌曲风格相吻合。(1.5分)

  (6)把握歌曲节奏。(1分)

  本次大赛评分最终解释权为大赛组委会。

  七、奖项设置

  1、十佳歌手: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其余4名为优秀奖。

  2、单项奖:最具人气奖(大众评审)、最佳台风奖、最佳潜质奖。

  3、获奖选手均颁发证书

  八、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精细安排,扎实工作,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参演的曲目内容,确保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正确。

  2、认真组织实施。各参赛选手要结合实际,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口罩、不得隐瞒行程、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温),认真做好参赛准备,严格遵守防疫的各项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有组织、有秩序的参加比赛。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调动社会上的力量参与进来,扩大群众参与面,发动街道、社区、各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合唱爱好者积极参与,提升活动社会影响力,营造文明健康、欢快热烈的氛围。

大文广旅字[2021]35号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