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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0882013597918A/2021-05346
分  类: 公共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标      题: 关于核定嫩江湾旅游区最大承载量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文广旅字〔2021〕5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索  引 号: 1220882013597918A/2021-05346 分  类: 公共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标      题: 关于核定嫩江湾旅游区最大承载量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文广旅字〔2021〕5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关于核定嫩江湾旅游区最大承载量的通知

大文广旅字〔2021〕54号

嫩江湾旅游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按照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LBT034—2014标准要求,经专家论证,核定你旅游景区日最大承载量为55892人次,日瞬时容量为21945人次。你旅游景区应将最大承载量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要加强对游客流量的监测,当游客流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要提前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控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景区游览秩序良好和平稳安全。

  特此通知。

  大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