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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1-0099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标      题: 于万栋王凤琴房屋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1〕不动产第3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1-0099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标      题: 于万栋王凤琴房屋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1〕不动产第3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于万栋王凤琴房屋遗失公告

大〔2021〕不动产第37号

  房屋权利人:于万栋、王凤琴,房屋坐落在慧阳街,房屋编码:2-6-358-108,产权证号:0009189,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309.93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因本人保管不善致上述不动产权证遗失,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公告,原不动产权证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申请或申请无效的,准予补发证书。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