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能投集团大安30万千瓦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大安市中和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皓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关于白城能投集团大安30万千瓦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前期风险调查和征求公众意见等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评估主体:大安市人民政府
2、委托单位:大安市中和风电有限公司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吉林省皓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征收土地地块概况
白城能投集团大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11.0897公顷,其中涉及叉干镇庆发村集体土地0.2066公顷,地类面积分别为旱地0.1433公顷、水田0.0591公顷、农村道路0.0016公顷、沟渠0.0007公顷、其他草地0.0019公顷;涉及叉干镇庆安村集体土地2.9209公顷,地类面积为旱地0.8099公顷、0.0571公顷、农村道路0.0265公顷、盐碱地2.0274公顷;涉及叉干镇庆平村集体土地0.1799公顷,地类面积为农村道路0.0277公顷、其他草地0.1522公顷;涉及叉干镇建国村集体土地0.7491公顷,地类面积分别为旱地0.1869公顷、水田0.1153公顷、农村道路0.1261公顷、其他草地0.3208公顷;涉及叉干镇庆学村集体土地0.3627公顷,地类面积为旱地0.0634公顷、盐碱地0.2993公顷;涉及叉干镇三八村集体土地0.0201公顷,地类面积为旱地0.0183公顷、农村道路0.0018公顷;涉及大岗子镇五圣堂村集体土地3.4733公顷,地类面积为旱地0.9780公顷、灌木林地0.0601公顷、农村道路0.0489公顷、其他草地0.8070公顷、盐碱地1.5793公顷;涉及大安市草原管理站国有土地0.4820公顷,地类面积为农村道路0.0091公顷、沟渠0.0043公顷、其他草地0.4686公顷;涉及大安市东枫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1.8984公顷,地类面积为旱地0.5643公顷、水田0.1350公顷、农村道路0.5991公顷、沟渠0.1654公顷、其他草地0.0584公顷、盐碱地0.3762公顷;涉及大安市国有林总场国有土地0.7967公顷,地类面积为旱地0.7934公顷、农村道路0.0033公顷;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的居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实施的态度;项目实施对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对可能由本项目实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的建议;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申请参与座谈会等,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以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反映。
四、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