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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255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标      题: 大安市元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5〕不动产第23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255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标      题: 大安市元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5〕不动产第23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大安市元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大〔2025〕不动产第231号  
  权利人:大安市元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坐落在锦华街,房屋编码:4-9-255-4-701,产权证号:吉(2019)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08525号,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158.05平方米,用途住宅。因本人保管不善致上述产权证书遗失,依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公告,原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向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申请或申请无效的,准予补发证书。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