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280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标      题: 孙兴刚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5〕不动产第25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280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标      题: 孙兴刚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发文字号: 大〔2025〕不动产第25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孙兴刚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大〔2025〕不动产第258号
  权利人:孙兴刚,房屋坐落在安广镇,房屋编码:安广2-7-334-1-601,证明号:吉(2019)大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300号,用途住宅。因本人保管不善致上述登记证明遗失,依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公告,原登记证明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向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申请或申请无效的,准予补发证书。
  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