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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314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标      题: 注销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314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标      题: 注销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注销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按照《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要求,决定收回东至捺钵大街 ,西至大赉粮库,南至长虹西路,北至大赉粮库、面粉厂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吉(2020)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00519号,面积24055.29平方米);东至长白街,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武警消防大安支队(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吉(2025)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802号,面积5463.3平方米)区域实施旧城改造,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进行注销登记,限3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送至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公告作废,并依职权办理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安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436-5224893)。
  特此公告。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