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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4105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安市爱康新能源舍力镇垦宝产业园20MWP农业光伏项目(一期10MWP)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文字号: 大征预告〔2025〕3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4105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安市爱康新能源舍力镇垦宝产业园20MWP农业光伏项目(一期10MWP)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文字号: 大征预告〔2025〕3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安市爱康新能源舍力镇垦宝产业园20MWP农业光伏项目
(一期10MWP)土地征收预公告
大征预告〔2025〕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大安市舍力镇民众村。
  地块范围:四至为:东至舍力镇民众村,西至舍力镇民众村,南至舍力镇民众村,北至舍力镇民众村。(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权属:大安市舍力镇民众村。
  拟征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保障能源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大安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5年8月6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吉林省百信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负责土地现状实地调查、勘测拟用地面积、权属、地类、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形成勘测定界成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邻权利人须现场指界确认。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四、其它事项
  1、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权利人须积极配合勘测、调查等工作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共同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妨碍、阻挠或拖延。
  2、预公告发布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
  备注:依据2025年7月11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建设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2024年1月23日发布的(大征预告﹝2024﹞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