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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6812
分  类: 通知公告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标      题: 关于为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小西米片区)项目同强片区监理单位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5-06812 分  类: 通知公告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标      题: 关于为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小西米片区)项目同强片区监理单位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关于为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小西米片区)项目
同强片区监理单位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小西米片区)项目同强片区的监理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高效和公正,现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招标代理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小西米片区)项目同强片区
  2. 委托单位: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3. 项目概况:项目区总面积 938.8705 公顷,建设规模 830.3305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315.0115 公顷,均为水田;新增水田规模 569.7528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 315.0115 公顷,提质改造水田面积254.7413 公顷)。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投资估算16211.17万元。
  4.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提供招标相关咨询服务,以及协助委托方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异议、合同签订等全部招标代理事宜。
  二、参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纳入代理机构名录。
  3. 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专业团队。
  4. 企业及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因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参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内容:参选申请文件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官方平台的备案截图或证明;
  · 公司简介及组织机构设置;
  · 近三年(特别是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如委托合同关键页);
  · 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团队人员名单、简历及资格证书;
  ·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
  · 收费报价(请明确报价依据和费率,并承诺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1时30分
  3. 递交地点及方式:吉林省大安市霍林河路(住建局北胡同西行300米路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四、评选办法
  材料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局办公会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招标代理机构在成交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五、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霍林河路(住建局北胡同西行3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436-5224045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