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部署要求,促进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49号)。根据政策要求,对2023年三季度重点增量工业企业予以奖补。现将相关要求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总体原则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年经济稳增长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工业对稳定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积极应对市场需求不足、大宗产品价格下降等不利因素,全面挖掘增量因素,控制减量损失,鼓励重点企业在三季度扩大生产、释放产能,延续全省工业经济恢复增长态势,促进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全年工业稳增长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支持范围
(一)支持企业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支持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法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支持企业需对全市工业经济具有一定的拉动和支撑作用。
(四)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为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要件
申报条件:
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2023年三季度新升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且三季度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申报要件:
(1)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7—9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4)2023年三季度财务表(资产负债、利润);
(5)2023年三季度上缴税金证明;
(6)2023年三季度企业用电凭证;
(7)企业真实性承诺书(企业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四、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申报企业于12月21日—12月27日期间向工信局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踏查审核后,于12月30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要求
1.各企业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同一专项资金,同一企业不可重复获得。
2.申报单位填报相关数据以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3.企业诚信承诺。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及企业法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负责,需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4.材料装订要求。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要件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孙佳欢 联系电话:5241229
附件:1.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大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