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702/2022-05655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9日 |
标 题: | 大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大交发〔202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6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8702/2022-05655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9日 |
标 题: | 大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大交发〔202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6日 |
关于印发《大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交发〔2022〕37号
各基层单位:
现将《大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两个绝对安全”指示精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推动全市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治理顽瘴痼疾,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强化年,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办及各基层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内涵,落实并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做到交通运输行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局机关、各基层单位)
2、践行“两个至上”,扛稳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局机关、各基层单位)
3、落实“两个绝对安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始终以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以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夯实领导干部责任、单位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守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
(局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科、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履职尽责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党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和各单位党支部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在交通行业落地生根。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政府属地责任。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将三无船舶、非法码头、非法砂石装卸点及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农村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等涉多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问题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交通运输局)
6、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三管三必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局领导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并照单尽责。按照《白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要求,加强交通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贯彻“放管服”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法规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法履责、恪尽职守。局将加强对各单位指导、监督、考核。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风险隐患大排查
8、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健全4项机制(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完善5个清单(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人,对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建立重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重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分工负责)
9、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全系统应迅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基层单位要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部署,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全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确保检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局将结合《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检查内容,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抽查。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纳入统一管理,告知其风险隐患,明确安全责任范围,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执法能力大提升
1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和培训教育,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执法服装、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局法规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交通运输”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要求,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得选择性执法,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所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对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采取“干部+专家”执法检查模式,强化专业执法。
(局法规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百吨王”、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水上涉客运输、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局法规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5、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重型货车安全监管,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局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公路运营。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危旧桥改造,推动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道路运输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会同铁路部门、市政府开展跨铁公路桥梁移交和平交道口改造,有效维护铁路沿线社会环境稳定。
(局公路管理科、规划统计科,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局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公交企业、市容运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水路运输。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和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关。
(局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按照省、白城市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查处超范围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强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的常态化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
(局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公路工程建设。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实行“红线问题”责任倒查到岗到人,严肃追责。加强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紧盯重点重点项目,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取得实效。
(局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1、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管控。各单位要制定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人流、客流、气候、风险等趋势研和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征,全面做好建机制、摸底数、定措施、落责任、守底线,不断提升防范化解季节性、区域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力做好雨季汛期、台风季、开工复工、农民春耕秋收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局综合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农民春耕秋收安全出行。按照三部门联发的《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提前准备充足运力,根据需求合理安排客运车辆。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以及农村客运途经线路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全部整改销号。及时研判灾害天气可能给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安全带来的影响,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严加防范,避免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24、加强事故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客观科学地判定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等有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刀刃向内,以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剖析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查找管理短板和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严抓整改、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坚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研判预警
26、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关注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建议。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特殊时段,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督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应急处置
28、强化应急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
(局机关各科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运输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协同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应急物资准备储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
(局综合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扛好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人员转运等服务保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人、场所、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坚决避免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局机关各科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基层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到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9日前,按照局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单位于5月7日前,将落实具体措施报送局运输管理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局相关科室及各单位早安排、早部署、早谋划,确保安全生产强化年取得实效。各单位针对本年内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具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将专项方案报局运输管理科。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局运输管理科。同时,将强化年期间建立的制度、标准、机制等成果一并报送。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单位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强化年实施全过程,将工作内容纳入交通运输工作全局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支撑保障。要整合优势资源,保障强化年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加强跟踪问效。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强化年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