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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97R/2026-02926
分  类: 教育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标      题: 大安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97R/2026-02926 分  类: 教育信息 ;  公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标      题: 大安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大安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大安市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大安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大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大安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使用已获取学历参加认定的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四)驻大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白城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的相关说明,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七)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时间和流程
  (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大安市中医院体检(发热门诊一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6月9日至6月18日(周六、周日全天休息,法定假日休息),时间为上午8:00—10:00。体检结论由指定医院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共享给认定机构,申请人不需要将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交给认定机构。
  温馨提示:体检指定医院需将体检结果录入并共享给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在体检时间段内尽早体检,以免耽误整体报名和审核进度。
  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允许冒名顶替进行替检。
  2.体检表由体检指定医院提供。体检结果当次认定有效。
  3.体检表上应粘贴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4.体检表上需要申请人本人填写的项目和本人签字,要求如实填写、填齐,字迹清楚,无涂改,不能遗漏。体检表上的结论应由指定医院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指定医院公章。
  5.体检当天需空腹不能用早餐。女性体检者如有怀孕的,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与诊室医生签字确认;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人员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二)网上提交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体检完成2个工作日后(不含体检当天),在规定的网上提交材料时间内,按照先后顺序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吉事办网厅,提交认定申请材料。没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申请材料,不能在吉事办网厅提交申请材料,两部分材料全部提交成功方为认定材料提交成功。
  第一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材料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8:30至6月26日17:00。
  申请人在体检完成2个工作日后(不含体检当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承诺书、照片(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籍等信息的录入和核验。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完成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请务必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和系统申报说明,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考试形式”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就读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非统考不能认定。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持有大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驻大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3.照片。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要符合要求、清晰,以便用于制作证件和认定申请表。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承诺书。承诺书本人签字要楷书规范签名,字迹清晰可辨认。
  5.申请人请务必完成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完整报名工作,因申请人没有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而导致审批未通过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6.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注意补充的是学历,补充毕业证书,而不是学位证书),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第二步:在吉事办上提交认定材料
  申请人完成指定医院体检和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材料1个工作日后,于6月12日至6月26日之间(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不予受理),登陆吉事办网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提交认定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认定材料,不再需要线下现场提交。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1个工作日后,到吉事办平台完成户籍(居住地)、体格检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信息的核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事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还需要按照吉事办上的流程,在吉事办上上传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材料。
  在吉事办上提交认定材料简要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吉事办,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2.进入办事指南页面,点击“在线办理”。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登录进入后,首先认真详读《申报须知》。
  3.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类型,选择身份类型。吉事办上选择的教师资格类型和身份类型,应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认定。
  4.核实个人基本信息。
  5.选择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所属地区选择“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6.按照吉事办上的提示,上传材料,进行提交。
  注意:在“吉事办”上提交认定材料,只是认定环节所需的材料,“吉事办”上显示办结,仅代表提交材料环节通过,不代表全部流程认定通过可以领取证件。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认定结果等信息。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
  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的方式为邮寄或自取。
  如果申请人选择邮寄,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选择邮寄送达,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寄送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邮寄信息,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如申请人选择自取,应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到认定机构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登记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领取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
  五、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认定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认定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提交认定材料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申报信息材料有误需修改或邮寄、自取证书等环节及时取得联系。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网上申报环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查询吉林省各级认定机构的认定资格种类、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7.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大安市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