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691035244P/2022-02867 |
分 类: | 电子商务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691035244P/2022-02867 | 分 类: | 电子商务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关于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2022年7月5日组织召开了“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评审会议。
此次评审内容有四个项目,分别是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小(微)型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项目、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产地预冷及低温仓储中心项目、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大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经过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定,拟将分数最高的大安市华誉农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华力食品有限公司、大安市嫩江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延边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遴选为项目的承办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商务局。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单位:大安市商务局
联系地址:大安市育才西路12号
联 系 人:张琳
电 话:0436-505400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