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商务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大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四)贯彻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规划初审。
(六)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七)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八)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九)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
(十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印章、文秘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福利、保险等管理;督察督办日常政务,负责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调业务职能科室筹办参加各类展销展洽会议;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市内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负责制定全市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三)商贸运行发展科
负责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的相关政策法规;参与拟定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目标制定分解、监测分析、运行调度;负责对外贸易国际市场开发的综合协调。承担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外贸主体培育规划发展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国家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
(四)电子商务发展科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规范、交流及相关资质评定、备案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贯彻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负责电子商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态发展;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消费扶贫等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五)经济技术合作科(加挂商贸流通发展科)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区域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我市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推广对外招商项目;负责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综合招商引资情况;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整理、汇集、传递、上报和反馈工作,建立项目和人际关系储备库;负责有关项目筛选、督办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初审、上报、外资界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牵头协调商贸领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单用途预付卡等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大安市育才西路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商务局负责人:金光 联系方式:0436-505400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