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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97790/2021-00610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标      题: 大安市民政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索  引 号: 013597790/2021-00610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标      题: 大安市民政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大安市民政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大安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老龄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性文件、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市民政局。

  (三)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市本级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指导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全市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七)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指导落实;继续推进民政部门兴办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改革。

  (八)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九)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市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三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贵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五条 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使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社会救助福利科。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社会救助监管工作,指导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特困老人入住市本级养老福利机构审批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指导落实。协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发展。拟订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办理儿童收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市本级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管慈善组织认定;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市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四)老龄事务科。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审核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档案审核、死亡撤销、调整高龄津贴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党组和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基层事业单位党群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大安市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婚登记当事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负责婚姻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出具法定的婚姻证明;负责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的证件补发工作;负责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负责撤销受胁迫的结婚登记。

  大安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 贯彻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市低保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供养的日常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负责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非定期、非定量救助的审批、管理和发放工作。

  大安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大安市育才西路与英雄路交汇处

  大安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筹募善款、接收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收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省、市民政部门和市内外慈善总会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包括助寡、助孤、助残、助医、助学等;紧急救助。承担赈灾援助工作,接收、分配省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社会福利。组织和支持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上的弱者、病者提供扶助和服务;承办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强与市内外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协作,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应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大安市救助管理站。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求助人员进行登记、甄别、核实;负责对受助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物品保管,办理亲属接送和公费返回;负责建立受助人员档案资料、并实时统计上报;负责对在站生病的受助人员进行诊治。

  大安市殡仪馆。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落实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殡葬监管执法工作有关计划规划;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殡葬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管辖区内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处室(堂)等殡葬服务单位。

  大安市安广镇殡仪馆。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镇遗体接运,遗体寄存工作;承担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承担殡仪服务、丧葬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大安市民政局负责人:赵冰峰  联系方式:5222233

  大安市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姜峰  联系方式:5222222

  大安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负责人:王继伟  联系方式:5217048

  大安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人:马红英  联系方式:5216680

  大安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人:李闯  联系方式:5221166

  大安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马志成  联系方式:5217013

  大安市殡仪馆负责人:宋金波  联系方式:5290444

  大安市安广镇殡仪馆负责人:段非  联系方式:556719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