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MB1988495D/2008-01209 |
分 类: | 种业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 | 2008年12月13日 |
标 题: | 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发文字号: | 大农发〔2008〕15号 |
发布日期: | 2008年12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MB1988495D/2008-01209 | 分 类: | 种业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 | 2008年12月13日 |
标 题: | 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发文字号: | 大农发〔2008〕15号 | 发布日期: | 2008年12月13日 |
大安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农发〔2008〕15号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的管理,构建预防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和应急处理能力,落实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应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1. 2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依法监控、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防范”的原则,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突发事件发生的区域、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确定监测重点、信息发布与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
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市转基因生物的安全问题实行实时监控,并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转基因生物安全一般性突发事件,实行层层上报制度,对威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重大事故要报送省农业委员会、省卫生厅,并迅速建立预警、环境保护和医疗救护快速反应机制,由农业局及时采取措施并果断处理。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的相关规定。
1. 4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农业转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相关活动中,突然发生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事件,潜在的风险或安全隐患转化为现实危害,威胁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重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
一般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对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一定威胁,一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
当发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环境危害和人员伤害需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更多相关部门配合与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l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农业局牵头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相关工作。
2.1.2咨询机构
由生物技术研发、安全性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公共健康、环境保护和贸易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吉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委托农业部确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环境安全、食用安全及产品定性检测机构,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的咨询和技术支撑。
2.1.3执行机构
市农业局负责我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组织、处理等工作。
市卫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生督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总体要求:对于每一个特定的转基因生物,其基因操作要求在相应的安全级别实验室内进行;对于每一个特定的转基因生物在进行试验之前,先报省农委,由省农委报农业部审查,经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全评价合格后,才能进入释放试验;每个安全评价申请,在申报书中都有特定的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对于己商业化的转基因生物一旦出现重大事故,立即销毁所有产品,并对应用区域进行封锁和监控。
3.1监测地区及监测对象
我省被国家确定为非转基因大豆环境安全监测重点区。为做好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控、在我市设置环境安全监测点,实行定期检测和报告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的安全。同时将农业部批准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生物研发、种植加工等区域作为监测对象。
4应急响应与行动
4.1分级响应
4.1.1一级响应
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及生态环境存在较大危险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收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销毁有关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4.1.2二级响应
在紧急情况下,市农业局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
从事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的单位或个人,发现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并造成危害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并向农业局报告。
对于转基因生物试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封闭试验区域,对事故点的场所、废弃物、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对试验生物迅速销毁;组织专家查清原由;对周围一定距离范围内的植物、土壤和水环境进行监控,直至解除封锁。对于人畜共患的转基因动物用微生物,应对事故涉及的当事人群进行强制隔离观察。对于研发检测试验室作类似处理。
对转基因生物造成人体中毒、过敏等伤害时。迅速组织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立即停止该种转基因生物的试验、生产、进口和销售。
对于同一种转基因生物,若国外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国内应采取应急措施,责令有关单位停止试验、生产、进口和销售。
4. 2分级负责
对于重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及时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部,在省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联合突发事件发生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建立长期跟踪、定期检查、及时报告、果断处理、有效控制的机制,确保环境和人的健康。
对于一般性的转基因生物突发事件,立即上报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一旦发生生物安全事故,应立即强制封锁现场(试验点和研发实验室),销毁试验材料,进行全方位的环境监测,可采取物理控制、化学控制、生物控制、环境控制和规模控制等多种措施对于生物安全事故造成的灾害,农业局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对由于生物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依法给予受害人赔偿。
5.2社会救助
受事故影响严重的地区,应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可接受企业和个人捐助。以资金和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及时发放,做好登记和监督,严禁挪作他用。
5.3调查总结
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做出书面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做好防范工作。
6保障措施
6.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设立专门电话,专人负责,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6.2经费保障
一般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解决。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由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分别向农业部和省政府请示专项经费。
7附则
7. 1名词术语
物理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物理方法限制转基国生物及其产物在实验区外的生存及扩散,如设置栅栏,防止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从实验区逃逸或被人或动物携带至实验区外等。
化学控制措施,系指利用化学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如生物材料、工具和设施的消毒。
生物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生物措施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以及限制遗传物质由转基因生物向其它生物的转移,如设置有效的隔离区及监控区、清除试验区附近可与转基因生物杂交的物种、阻止转基因生物开花或去除繁殖器官、或采用花期不遇等措施,以防止目的基因向相关生物的转移。
环境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环境条件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繁殖、扩散或残留,如控制温度、水份、光周期等。
规模控制措施,系指尽可能地减少用于试验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数量或减小试验区的面积,以降低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广泛扩散的可能性,在出现预想不到的后果时,能比较彻底地将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消除。
7. 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农业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和负责解释。
大安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6-5230633
8附录
8. 1信息呈报格式
突发事件名称: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发生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
情况描述: 年 月 日,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发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对农业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中毒、过敏)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达 万元。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8.2信息发布格式
关于 事件的公告
年 月 日,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发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对农业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中毒、过敏)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达 元。
特此公告。
大安市农业局
2008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