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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1-00068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标      题: 大安市关于农业灾害情况总结
发文字号: 大农发〔2021〕8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1-00068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标      题: 大安市关于农业灾害情况总结
发文字号: 大农发〔2021〕8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大安市关于农业灾害情况总结

  大农发〔2021〕85号

  受高空冷涡及地面气旋强烈发展影响,我市从11月7日午后开始出现降雪天气,截至11月11日06时,累计降水量为63.0毫米。日降雪量及过程降雪量均突破当地历史记录。积雪深度为47厘米,为历史同期极值。降雪同时伴有大风天气,我市出现6级左右偏北风,阵风达10级。

  一、棚室受灾情况

  截至11月15日,全市因受雪灾各类坍塌、损毁、棚膜损坏、胃架损坏的棚室共计2570栋、面积1933.41亩。其中,正在生产温室135栋、面积90.32亩。闲置温室90栋、面积64.49亩。受灾大棚2345栋、面积1778.6亩。(详见附表)

  二、采取措施

  1、提前做好预报服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灾害预防工作,针对此次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局根据气象部门11月3日提前发布“明显雨雪、寒潮及大风天气来袭,通过政府平台和工作微信群提醒各乡镇、场站做好防御”的气象信息,棚农需做好雨雪强降温及大风防范应对”,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2、加强灾害发生中后期指导工作。农业农村组织农业专家分5组每组3人于8号冒雪深入到各乡镇场站现场指导棚农加固大棚,及时做好清雪工作,对生产中温室防止冻害发生启动增温设备,共指导三次75人次,同时了解灾情发生情况,加强重点生产棚室安全防范。                 

  3、开展灾后数据调度统计工作。灾害发生后,局党组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大棚灾害调度工作,要求各乡镇场站在调查过程中数据来源真实有效,要有相关影像支撑,要制定受灾大棚台帐待查。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防灾减灾资金力度。积极向上申请省级救灾资金扶持,确保受灾棚农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是加强受灾园区技术指导,尽快恢复棚室生产。针对生产棚室专家组要认真研究,拿出确实可行的措施,帮助棚农解决灾后生产,对棚架损坏较轻的立即着手加固,保障明年生产。

  三是增强生产温室的采暖和补光措施。针对棚室内光照不足,采取购买植物补光灯,通过植物生长灯光照,延长作物加强光合作用时间和效率,达到促进植物生长为目的。植物生长灯完全可替代植物生长所需太阳光。使作物正常生长。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