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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3-08047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农发〔2023〕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3-08047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农发〔2023〕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关于印发《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农〔2023〕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农农办〔2023〕27 号)要求,开展全撂荒耕地排查摸底工作,目前排查任务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转入常态长效管理阶段为有效推进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落实,制定了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抓好落实。

  附件: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关于加强撂荒耕地排查治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撂荒地治理,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零容忍”管住新发生的耕地撂荒问题。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摸清耕地撂荒的底数、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对我们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一项政治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统筹撂荒耕地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专题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撂荒耕地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因地制宜把撂荒耕地种好用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耕地撂荒,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严格制度机制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以下工作机制:

  (一)责任机制。按照“级抓总协调、乡镇级落实”的原则。农业农村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调推进我市摸底排查,全面核查检查问题真实性,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农业农村局重点抓好政策解读、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切实担负起摸底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群众信访、情况上报、复耕复种等工作,要对辖区内的所有疑似图斑全覆盖、过筛子,要建立问题台账、建档立册。村(组)负责人要对当地疑似图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眼见为实、手触为真。

  (二)备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站要建立撂荒耕地管理整治台账,并分类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完成一块,销账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并将有关台账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检查巡查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场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区域内耕地开展巡查检查。

  (四)报告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新发生或反弹撂荒耕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农业农村,实现问题台账管理。

  (五)责任追究机制。对上级督察、检查发现的新发撂荒耕地问题,要严肃倒查属地乡镇、场站监管失职责任。

  三、要强化服务保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可以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便捷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