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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06910376968/2021-02982
分  类: 人事管理;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关于2021年大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人社发〔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8806910376968/2021-02982 分  类: 人事管理;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标      题: 关于2021年大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人社发〔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关于2021年大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人社发〔2021〕6号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33号)、《2021年白城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白人社发〔2021〕33号)要求,研究制定了《2021年大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大安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申报工作于2021年6月1日开始至2021年7月28日为个人、用人单位申报阶段;各相关单位申报结束时间2021年7月29日。医学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病退(退职)鉴定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下称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男年满 50 周岁,女

  年满 45 周岁(以档案主件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者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 15 年(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四)具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

  三、申报地点

  (一)在职职工向所在地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后报送所在地人社局社保科(政务大厅二楼)。

  (二)失业人员向所在地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证件,经审查合格后由档案托管机构填表报送人社局社保科(政务大厅二楼)。

  (三)无职工档案的残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残联(填写《残疾人劳动能力鉴定表》和《鉴定名册》)审查签章后报所在地人社局社保科(政务大厅二楼)。

  (四)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人社局社保科(政务大厅二楼)。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参加病退(退职)鉴定人员均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表格,用 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红底照片一张(鉴定表照片用两面胶粘牢);

  3.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缴费证明(社保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缴费证明);

  4.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精神性疾病须提供 2 年以上住院病历或 5 年以上门诊病历;参加病退鉴定的癌症患者、精神病患者需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编号和病理编号写在本人劳动能力鉴定表的左下角。

  (二)申请参加病退(退职)鉴定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

  1.在职职工还需提供人员档案;

  2.失业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残疾人申报还需提供二代残疾证原件。

  (三)做好报名材料归档。上述申报材料除按要求留存纸质复印件外,还要按照一人一个文件夹的标准扫描报名材料原件,分类留存电子档案,随汇总表(电子版)、劳动能力鉴定表、报名表一并报送市人社局工伤科。

  五、鉴定程序

  (一)医学鉴定。鉴定地点确定后,由市劳鉴办通知参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携带与鉴定病症有关的病情检查及影像资料等,到指定地点参加医学检查和鉴定。专家组依据鉴定标准和医疗诊断检查情况,提出并签署鉴定意见。

  (二)确定初步结论。医学鉴定结束后,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照专家组提出的鉴定意见,作出初步鉴定结论。

  (三)材料核查。对于初步鉴定结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所申报相关病历资料真实性进行再次核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初步鉴定结论,并按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公示鉴定结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初步鉴 定 结 论 在 白 城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障 局 网 站 (http://hrss.jlbc.gov.cn)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3209618、3209629,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五)送达鉴定结论。对公示核查没有异议的,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参鉴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将审查受理的全部申报人员的鉴定表,鉴定名册签章及电子表格齐全后报市人社局社保科(政务大厅二楼),由市人社局统一报送白城市人社局工伤科(劳鉴办)。

  (二)病退劳动能力鉴定集中组织,请各相关机构及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申报,鉴定地点在白城市,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

  (三)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 光、CT 片、彩超、病理报告等)。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五)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在白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hrss.jlbc.gov.cn)。

  七、组织鉴定

  病退劳动能力鉴定采取异地聘请省专家、集中组织、现场鉴定、结论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派专人监督指导,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客观公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本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灵活多样、 有力有效的方式方法宣传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鉴定标准等政策,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确保职工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在高效便民、服务群众上下实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切实把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分工协作,严格把关。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申报范围,确保报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要主动协调残疾人管理部门做好残疾人报名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尤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三)加强监督,确保规范。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抵制不正之风。要及时反馈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方面遇到的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确保鉴定报名工作健康有序科学开展。

  联系人:大安市人社局社保科

  联系电话:0436-5233905

  附件:1、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统筹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表

        3、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

        4、残疾人劳动能力鉴定表

        5、各部门汇总表《病退(退职)鉴定人员名册》

        6、2021年病退(退职)鉴定名册报名表(电子版)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