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2026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公告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共大安市委政法委 机关工勤辅助岗4人;
2.大安市就业服务局 门卫2人;
3.大安市应急管理局 保洁1人;
4.大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机关工勤辅助岗2人、医疗生育保险扩面征缴服务员8人;
5.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保安2人、保洁2人、文件收发1人。
详见附件1《大安市202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表》。
注:每人每批次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具体报考条件,详询招聘单位。
二、报名条件
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对象为大安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人员(含吉林省内户籍在大安市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按照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具备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三)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四)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五)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七)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二)非吉林省户籍的;
(三)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6年的;
(四)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
(五)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大安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对经营性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用工协议一年一签。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注:公益性岗位人员期满退出后,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四、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大安市就业服务局二楼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咨询电话:0436-5204050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资料。
1.填写并携带《大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本人《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4.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复印第1页和本人页)1份;
5.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五)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查询比对、调查核实等手段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录用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录用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审核结果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大安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告。
(六)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人员公示。
对报名审核、面试等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的相关手续。
附件:1.大安市2026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表
2.大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