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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1-06967
分  类: 文件发布;食品药品 ;  意见
发文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高考、中考期间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大食药监字〔2011〕15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1-06967 分  类: 文件发布;食品药品 ;  意见
发文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高考、中考期间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大食药监字〔2011〕15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07日

关于开展高考、中考期间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大食药监字[2011]15号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在高考和中考的重要时段,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餐饮服务各环节监管力度,确保广大考生与监考老师饮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学校及周边饮食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确保我市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二、整治范围

  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及各类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对高考、中考的学校食堂,考生集体入住的宾馆、招待所,学校周边小餐饮店进行重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严把原材料采购关、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关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索证索票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学校食堂: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采购清单,餐饮加工场所和加工环节卫生状况,生熟分开、蔬菜清洗浸泡以防农药残留,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三)校园周边小餐饮店:重点就小餐馆的厨房操作间卫生、加工制作和消毒设施、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采购清单、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蔬菜浸泡以防农药残留、生熟分开、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督。

  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情况及时上报相关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工商、城市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取缔。

  (四)宾馆和招待所等入住场所:重点检查食品采购、加工各环节等,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不能入住,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高考和中考期间保障:对高考、中考的学校食堂,考生集体入住的宾馆、招待所,学校周边小餐饮店食品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考试期间,务必设立食品监督员对考点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摸清考生用餐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对考生及监考老师用餐集中的餐饮店食品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在做好上述监督工作的同时,需与市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掌握外来监考老师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详细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对接待单位进行严格依法监管,确保监考工作人员餐饮食品安全。

  四、整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进行专项整治,确保饮食安全。

  五、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7日至101日结束。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分析梳理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任务,落实责任。

  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到位的餐饮经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从重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整治工作中,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走过场,认真负责地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及时汇总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白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在监管中发现可疑的药源性疾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5月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