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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1-06969
分  类: 文件发布;食品药品 ;  通知
发文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5月25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食药监字〔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316693114T/2011-06969 分  类: 文件发布;食品药品 ;  通知
发文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1年05月25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食药监字〔201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25日

大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大食药监字〔2011〕17

各科室、药品稽查分局、食品稽查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1年端午节及高考、中考(以下简称“两考”)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端午节、两考”期间及考后“升学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实际,现就做好“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考生和广大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把“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要重点对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考生集体就餐的餐饮单位必须实行食品留样制度;紧密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特点,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考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突出做好以下重点环节食品安全工作:

  1、严把食品原辅料采购关。

  对每次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认真查验,建立进货台账做好登记。及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按规定留存好进货票据。

  2、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

  各类食品彻底清洗,保证加工时间和加工温度,防止加工过程中食物的交叉污染。禁止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加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加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使用生产单位不详或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无标签标识的食品油料和佐料。

  3、严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自查。认真自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禁止在食物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餐饮单位非法购买、使用亚硝酸盐(包括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的食品添加剂)。

  4、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对各类食品进行分类贮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按照规定做好食品留样。

  切实做好集体就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定点集体就餐接待单位要准备好留样设备,按照每个样品不少于100克,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中分类并贴上标签,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的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6、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消毒。

  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有效消毒设施设备。对消毒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消毒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要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要符合相关要求。禁止使用无厂名厂址、无资质证明、无合格证明的一次性餐饮具。

  7、保持场所卫生和个人卫生。

  加大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开展场所卫生清理和个人卫生自查,特别是接待高考、中考考生的餐饮单位以及异地监考教师、考生集体入住的宾馆、招待所,要立即全面清理环境卫生,清理杂物和污渍,以整洁、卫生、安全的环境迎接教师及考生。并严查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腐等措施是否有效;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运转良好。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是否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监考教师和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

  8、严禁超能力接待和禁止出售高风险食品。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和企业规模提供餐饮接待服务,严禁超范围经营和超能力接待。

  禁止向考生出售高风险食品。定点接待单位和其它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向考生出售凉菜、卤菜和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四季豆、豆浆等食品要烧熟煮透。

  9、认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防范。

  要做好防范食物中毒事件车辆、执法文书等各项准备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时,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治。督促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0、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切实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进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宴席的监管和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营造氛围,广泛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提高餐饮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端午节、两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坚持“端午节、两考”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按照《白城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五、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权一致,工作落实。我局将在“端午节、两考”期间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对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食品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75日9月10前分别将“端午节、两考”期间的工作总结上报白城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大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