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316693114T/2023-07844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316693114T/2023-07844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局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
业单位大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聘用方案
为规范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大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稳妥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聘用工作,遵循《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9]25号)、(吉人社联字〔2014〕38号、39号)及《大安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特点和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的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聘用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核定
实行管理服务类设置岗位,以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岗位为准。按照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比例结构内聘用三类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大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领导职数为1正3副,核定编制数50个,现有人员43人。
1.核定管理岗18个(兼职4个),实聘27人(其中:8八级职员9人,九级职员18人);
2.专业技术岗32个,实聘16人,空16岗。其中:①副高级岗(五级、六级、七级)共计3个。五级岗1个,实聘0人,空岗1个;六级岗1个,实聘0人,空岗1个;七级岗1个,实聘1人,空岗0个;②中级岗(八级、九级、十级)共计12个。八级岗3个,实聘3人,空岗0个;九级岗5个,实聘0人,空岗5个;十级岗3个,实聘4人,空岗-1个;③初级岗(十一级、十二级)共计16个。十一级岗8个,实聘6人,空2岗;十二级岗8个,实聘2人,空6岗。
3.工勤技能岗实聘0人。
四、聘用范围
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纳入岗位竞聘范围。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岗位聘用:
(一)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者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的;
(二)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职能调整、岗位设置调整或聘用期满等情况,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
(三)需要组织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任职条件
(一)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按照现行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晋升职务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聘任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管理岗位的其他任职条件,应根据担负的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等因素确定。其中,岗位职责需要具备相关管理经历(经验)或能力的,任职条件应对管理经历(经验)或管理能力作出要求;岗位职责需要具备技术领导(指导)能力或经验的,任职条件可以对技术背景作出要求。从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改聘管理岗位的,应当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1、职员等级晋升基本条件。本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应当在职员等级结构比例内逐级晋升,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员等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热爱公共服务事业,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2、职员等级晋升基本资格。本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文化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具备下列年限要求:
(1)、晋升五级职员,应当聘(任)六级管理岗位或者六级职员5年以上;
(2)、晋升六级职员,应当聘(任)七级管理岗位或者七级职员4年以上;
(3)、晋升七级职员,应当聘(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
(4)、晋升八级职员,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
(5)、晋升九级职员,应当聘(任)十级管理岗位或者十级职员2年以上。
上述年限按周年计算。
本管理人员晋升职员等级,在规定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合格以上档次。在现聘(任)职员等级期间,每有一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年限条件缩短半年,因年度考核优秀缩短任职年限从2023年度考核开始起算,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或者不定档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在现聘(任)岗位或职员等级期间,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员等级。
3、不得晋升职员等级情形。本单位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晋升职员等级:
(1)、不符合本方案第五部分之第(一)和第(二)条规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员等级的其他情形。
应当降低职员等级的情形。本单位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员等级:
(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
(4)、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拟聘任岗位地基本任职条件。即:受聘六、七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未满1年参加岗位聘用,一般应不高于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未满2年参加聘用,一般应不高于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未满3年参加聘用,一般应不高于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满2年参加聘用,一般应不高于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满3年参加聘用,一般应不高于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3、从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首次改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4、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等级各层级内按照具备相应资格聘任条件为原则进行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一等级任职资格后,可竞聘上一等级最低层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聘任工勤技能岗位,应当具备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即:受聘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任三级工勤岗位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受聘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任四级工勤岗位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受聘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任五级工勤岗位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受聘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方法程序
(一)聘用方法
竞聘岗位按照个人资历来聘用,以获得专业资格证书时间先后顺序为聘用基本条件。
具体如下:
1、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工作年限长者优先(以人事档案记录为准);
2、在基本条件相同、工作年限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聘任现岗位时间长者优先;
3、在基本条件、工作年限及现聘岗位时间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竞聘人员取得的原始学历(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4、以上均相同情况下,以在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次数多者优先;
5、如还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由竞聘者所在事业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得票多者优先。
(二)竞聘程序
1、组建领导组
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局系统的岗位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局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及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如下:
组 长:王建国
副组长:孟繁强、华 北、曹长山
成 员:耿 直、孙敬辉、刘畅。
2、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
制订方案,需经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方案。并向全系统参与竞聘的单位职工公布。
3、公开报名
由符合条件和资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自愿到领导组办公室报名。
4、资格审查
按照聘用条件,由领导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实和审查。
5、确定拟聘用人选。由领导组按照聘用方法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级别及岗位。
6、公 示
竞聘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聘用。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局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7、签订合同并备案
经核准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各事业单位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完善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七、附则
1、对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疑义,以人社局鉴定为准。
2、本方案只适用于202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
3、本方案由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