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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732582253Q/2021-04503
分  类: 普法依法治理 ;  报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标      题: 中共大安市委大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大委〔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882732582253Q/2021-04503 分  类: 普法依法治理 ;  报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标      题: 中共大安市委大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大委〔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中共大安市委大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大委〔2021〕11号

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市在白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白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白城市司法局的科学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一)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会上通过并下发《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二)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就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及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作出批示。通过市委全委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市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三)坚持实行领导带头学法制度。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和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聘请吉林大学教授授课,司法局同志讲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全面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对照省和白城市下发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研究,结合大安实际形成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层层落实。我市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单位以及法治宣传类单项示范创建单位,顺利通过省第三方评估组评估考核,得到评估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五)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每年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依法行政考评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结合,同步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力度。 

  二、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履行

  (一)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有涉企检查权的部门全部实行双随机抽查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发了《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意见》,多次召开工作部署和调度会议,围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监督、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措施、营商环境“双百”“双评”活动、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和败诉案件等方面开展工作,打造了经济良好软环境。 

  (二)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期间人员管控、排查检测、隔离救助等各项工作,敦促政法机关加快司法流程,实行快诉快判机制。推进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围绕医疗卫生、合同纠纷、封闭管理等方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加强涉疫情政策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各类防疫法律法规及防控措施,形成疫情防控高压态势,有力保障依法防疫工作。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转发《白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白城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白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白城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行“三个办法”公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扎实做好府院联动工作。明确了府院联动的领导体系和主要职能,分解了府院联动机制的主要任务,建立了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机制以及日常性府院联络工作机制,细化了任务清单,配合市住建局解决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探索出行政争议化解新方法,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在提请政府审议前,均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报告》。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220余件,出具各类审查意见130余份。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梳理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61件。审核合同及协议类草稿40余件/次,审核信访事项代拟稿5件。完成了大岗子镇前岗子村土地纠纷处理,规范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执法流程,审查、起草《大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安广镇盛世华城小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论证,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履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确保决策质量。同时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重大规划、发展战略、重点工作方案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重大决策,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收到以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42件,其中,符合《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的共12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9件,全部依法办理。

  (二)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强化。着力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并完善乡镇(街道)、专业性行业性、机关企事业单位、综合性第三方等各类调解组织982个,建成个人调解室9个,各级调解组织预计调解各类纠纷1450件,调解成功1440件,调解成功率在99%以上。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拓展法律服务新形式,公共法律服务移动客户端“吉法智”上线运行,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随时办”。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托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团市委、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全年提供法律援助3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继续开通精准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贫困户代写诉状近20份,提供咨询21人次,代理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16件。着力规范和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办理违章建筑物拆除、房屋拆迁等证据保全公证,参与建设工程开标、评标,规范了建设工程开标、评标行为;全力办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继承、委托等公证,全年办理各类公证1500件,接待公证咨询1200人次。律师行业管理逐步强化。加强对律师队伍的考核监督,细化、量化考核项目,考核结果与律师年度资质审验挂钩。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及违规兼职专项清理活动,2名违规兼职律师被注销律师证、辞去兼职岗位,严肃了行业纪律。强化律师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律师日常行为进一步规范。深入推进“123工程”。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继续畅通两条法律服务通道,坚持维护三个平台,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普法宣传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积极筹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印发了《大安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全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成了全市各单位、部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网上申报工作,为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与保护消费者权益、“防震减灾”、国家安全等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疫情防控、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项工作,持续办好大安电视台《法治在线》、嫩江之声97.9广播电台《司法之声》法治栏目,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组织律师录制疫情防控法治节目,深入社区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移动音箱、“乡村广播电台”大喇叭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7个法治宣传志愿者团队编排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法治文艺节目10余个,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四是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加强。投入60万元,扩建升级“多媒体演播室”,对嫩江湾宣教长廊和北部明珠法治宣传长廊破损展板进行维修和更换,同时更新和添加新的宣传内容,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市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明晰依法治市工作思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全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特此报告。     

  中共大安市委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