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审发〔2024〕4号
各科室、审计中心:
《2024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已经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
大安市审计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局2024年审计工作安排,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揭示领导干部在权力行使和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准确界定责任,促进其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单位)科学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干部提供依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2024年大安市委组织部委托审计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二)审计范围。
重点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白城市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大安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经济事项推进落实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重要事项延伸到审计实施截止日。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关注乡镇(街道)全面实施“一主六双”、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乡镇(街道)落实和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揭示落实中央、省和地方等重大经济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二)履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经济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关注乡镇(街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白城市和大安市等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特别是大安市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有效执行的情况。重点关注重点目标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与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的重要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出台的政策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建立情况,重要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及重大国有资产(资源)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政府性投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重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情况。揭示未完成的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经济决策程序不合规、国有资产(资源)闲置、财政资金浪费等问题。
(三)履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关注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用以保民生、保运转情况,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政支出的效益情况,各类资金资产统筹盘活情况,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和消费券、乡村振兴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揭示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收入不完整、质量不高,支出压减不到位,过紧日子支出要求执行不到位,闲置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四)履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
关注乡镇(街道)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处置金融和债务等风险隐患情况。重点关注乡镇(街道)债务和隐性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情况,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和绩效情况,与民营企业之间经济事项的履约情况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情况。揭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不实,少报、多报和错报隐性债务,恶意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
(五)履行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
关注乡镇(街道)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地方政府民生保障和改善政策,有效促进民生状况改善情况。重点关注就业补助、教育事业发展、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医疗公共卫生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民生资金使用和民生项目的推进和效益情况。揭示截留、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或资金使用效益不佳,民生项目推进缓慢,骗取套取、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降低补助标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履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
关注乡镇(街道)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做出的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及项目推进情况。重点关注生态强省建设、重点流域水体治理、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效益情况。揭示环保政策不落实,违规占用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关注党政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务院约法三章,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事项。重点关注党政领导干部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出国、公务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情况,在审计职权范围内核查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事项和线索,揭示党政领导干部在土地出让、资产处置、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招标采购等方面滥用职权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推动审计工作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揭示未认真整改及屡查屡犯等问题,并认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四、组织安排
各审计组按照局机关年度项目计划安排,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内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审计重点,保证审计质量。各审计组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核心,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为切入点,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审深审透,确保审计质量。
(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客观准确界定责任。各审计组要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既要严肃揭示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又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准确界定责任,客观评价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各审计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凝练观点,多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议,要有高度、有深度、有精度,发挥好“四个促进”作用。审计结束后,要积极督促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遵守审计纪律,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加强审计现场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