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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19-14037
分  类: 基层卫生 ;  通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7日
标      题: 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第一次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发文字号: 大卫字〔2019〕1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19-14037 分  类: 基层卫生 ;  通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7日
标      题: 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第一次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发文字号: 大卫字〔2019〕1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7日

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第一次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大卫字〔2019〕112号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卫健局于2019年5月31日-6月6日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家乡镇卫生院组织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进行了考核。

  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一)组织管理

  多数单位未开展绩效考核工作,项目宣传材料不够规范。宣传片播放无计划,宣传图片不规范。

  部分单位项目宣传形式单一,形式不足4种;未开展绩效考核,考核材料不完整、不规范;问题整改材料、培训材料不完整,装订不规范,

  (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普遍存在体检表、随访表,表格填写不规范,有到期未随访档案(慢病),电子档案录入不及时,空项、错项、漏项。系统中身份证为空项、身份证重复项、身份证不合法项未补充完善。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

  部分单位2019年老年人健康体检未开始。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填写及录入存在空项、漏项、错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技术规范的培训,使项目人员熟练掌握项目指标内容、要求,全面提升项目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档案的各项信息,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按要求进行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2、加强各项目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各项材料归档,尽快完善缺失的相关制度及文件,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规范化开展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项目宣传,做好痕迹化留存。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宣传展板和深入居民区开展宣传活动、播放公益广告片等形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城乡居民普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受益群体、服务方式等项目政策内容,形成全社会参与和享受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良好氛围,从而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获得感。

  附件:大安市卫生健康局第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问题列表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