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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25-00089
分  类: 综合政务 ;  报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标      题: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25-00089 分  类: 综合政务 ;  报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标      题: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治理能力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在“双公示”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执法记录仪及数据传输设备使用培训,做到了执法全过程可追溯。落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科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吉林陈井秋律师事务所陈井秋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进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2024年,市监督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了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市国家双随机抽检共91家,监督完成91家,任务完成91家,任务关闭0家,完成率100%,完结率100%。行政处罚3家,罚款人民币0.1万元。 
  二是开展“非法行医整治月”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各种非法行医行为易发、高发和难以监管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各行业共计37家,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执法车辆37车次,接到群众举报3次,立案处罚1件。
  三是组织开展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次,依法检查4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提出整改意见22条、行政处罚0件数。
  四是开展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对辖区内9家大型连锁医药公司部门逐一核查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合规情况,抗抑菌制剂是否添加激素等违禁物质的情况。针对一些经营单位对消毒产品概念不清,自我监管意识不强等问题,对9家药店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五是开展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乡镇医疗机构的容器规范包装、医废安全收集、可回收物的规范回收、运送安全管理情况、贮存交接规范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乡镇医疗机构25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立案0起 ,罚款0万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加强联动,整治医疗秩序。我市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由局医政科、基层妇幼科和疾控监督科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在日常监管中,以民营医院、门诊部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医疗机构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1、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关。在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将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是否与证件科目相符,名称与证件名称是否一致,医护人员是否持证执业等作为检查关键要素。 
  2、加强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一方面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内部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法制意识。 
  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特别是对聘用非卫技人员、超范围执业、开设未核准诊疗科目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目前,我市各民营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全部相符,无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技人员执业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健全和落实医疗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医疗保健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医疗核心制度,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加强病案管理,要求医生书写病历严格按照《吉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 
  (四)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调整了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接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群众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我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等,监管范围广、对象多、难度大。现有执法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实际监督执法需要。
  二是民营医院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较低。目前,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仍处于发展关键期,部分公立医院未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忽视法治建设与提升业务水平间的联系,法治建设不够精细。
  三是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文件报送的及时性要加强。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研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涉及卫生健康的重大事项、研究卫生健康立法、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方向。 
  (二)注重学习引领
  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重要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发挥了“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推进依法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本单位法治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落实好对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监督对象的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政务服务的针对性,倒逼监管对象强化内部管理。突出监督管理重点,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健全行政争议化解体系
  一是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行政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加强工作人员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的沟通、释法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继续加强与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组织做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多措并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