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信访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大安市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
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受理、转送、交办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的来信来电网络投诉,接待群众来访。
(三)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市直部门、乡(镇)、街道转交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处理群众来市上访、越级上访和参与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负责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超前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排查化解情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六)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指导全市信访部门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信息网络系统管理;组织全市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印信管理和信件收发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案信督查督办科。
负责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负责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开展信访事项听证和评议;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或本级联席办及其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信访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三)接待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到白城、去省、进京集体访,参与非正常上访处置,维护信访秩序;指导检查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大安市人民路21号 联系方式:534155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信访局负责人姓名:陈勇 联系方式:5223550
大安市信访信息中心负责人:齐文秀 联系方式:0436-526355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