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大安市医疗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882MB1561897X/2019-14135
分  类: 医保经办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转发《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医保发〔2019〕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882MB1561897X/2019-14135 分  类: 医保经办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转发《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医保发〔2019〕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转发《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的通知

  

大医保发〔2019〕13号

  

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保经办机构及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宣传和解读,确保群众及时享受政策待遇。

  二、本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

  

  附: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

  

  

  大安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