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大医保联〔2022〕7号
大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白城市公安局、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发《关于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医保联发[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医保联发[2022]7号)
2、《大安市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大安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计划》
大安市医疗保障局
大安市公安局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 7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管长虹 市医疗保障局 局 长
副组长:孙景泉 市医疗保障局 副局长
郭福兵 市公安局 副局长
倪晓玲 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王立志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科 长
柳延杰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大队长
郑长科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王立志兼任主任,主要负责系统内日常工作调度和部门间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附件3:
大安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2年医保基金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检查程序,根据《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白医保联发[2022]4号)及2022年06月10日《关于召开2022年白城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的通知》的要求,落实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白城市公安局、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医保联发[2022]7号)要求,现将《2022年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根据《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白城市公安局、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医保发[2022]7号)要求,成立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医保监管4人,公安部门2人,医疗专家4人)。
一、自查自纠全覆盖(6月-7月)。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落实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对2021年5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经办中心要将每个月医保基金征缴、结余、拨付、拖欠情况、两定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向局监管科申报。局监管科将对经办中心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和异地就医办理手续、转诊转院手续、外伤报销手续及就医人员待结算费用手工报销超过2万元的大额费用进行审核。
二、监督检查全覆盖(7月-12月)。局监管科将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对35家定点医疗机构、202家村卫生室和120家定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
三、配合市局抽查复查全覆盖(8月一9月)。将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复查,范围包括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等(抽查率不低于50%和20%)。
四、持续在全市范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以4月份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进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采用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
五、继续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药机构等类型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重点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和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欺诈骗保行为,不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
六、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10月)。加强检查前期的大数据分析和疑点线索收集准备工作,注重时效性和突击性,提高飞行检查的“精准打击”能力。
七、年终总结(12月)。落实各项检查结果处罚,汇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统计表,完成年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