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大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大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局机关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导镇(乡、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四)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大安、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五)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六)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七)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八)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九)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协同市委网信办协调组织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立数字监管体系。
(十三)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社会事务所涉及的文教卫生、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从业资格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组织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二)政策法规科(职能转变协调科)。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大数据建设管理科(数据产业发展科)。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公共数据、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
(五)营商环境建设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综合行政审批科(现场勘验科)。负责市场准入类、社会事务类、和投资建设类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现场勘验、认证、评审、检查和调查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下设事业单位:
大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隶属于大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方面的基础信息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对交易场地和平台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办理;负责全市接诉即办等工作。
办公地址:大安市人民路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局机关负责人姓名:金光
局机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姓名:刘映宽
大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负责人姓名:李默
联系方式:0436-5349005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