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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MB1610898M/2026-00715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标      题: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撤销从业资格证决定书
发文字号: 大行审撤字〔2026〕0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MB1610898M/2026-00715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标      题: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撤销从业资格证决定书
发文字号: 大行审撤字〔2026〕0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撤销从业资格证决定书
大行审撤字〔2026〕01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梁正福(性别:男,身份证号:220882198706231317):
  你于2025年8月8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事实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公(交)行罚字[2025]2208822100302223号)为证。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决定依法撤销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220882198706231317),该证件予以作废,证照状态为无效。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大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因电话不通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送达本文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本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