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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8-23149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2018-10-29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标      题: 大安市住建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住建人字〔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有 效 性: 有效

大安市住建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住建人字〔2018〕4号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旱厕改造、管理的建议》(第11号建议)收悉,市住建局现答复如下:

  我市原有旱厕97座,今年春季开始,我们按照“双城”联创的要求,拆除市区内旱厕53座,剩余37座,无法拆除主要原因:一是拆迁区内仍有少数群众没有撤离,需要如厕;二是老坎子、西站、大安北等处的平房群众较多,旱厕利用率高;三是城南、城西的城乡结合部平房密集,拆除旱厕群众无处如厕。

  目前,我市新建水冲公厕6座,维修改造水冲公厕17座,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公厕23座,可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如厕问题。

  为加强城市水冲公厕的卫生管理,水冲公厕保洁采取了24小时保洁制度,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公厕管理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检查考核,加大卫生管理力度,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住建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