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交发〔2018〕102号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交通运输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规章管理制度的建议。
为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力度,运输管理所建立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每年按照考核标准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对违规出租车作出处罚。对不按规定安全行车、文明礼貌待客、车容车貌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吉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对驾驶员进行扣分,同时出台了驾驶员“黑名单”制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违规驾驶员列入该名单,将严禁其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二、关于规范车型车貌车容的建议。
积极引导市场,2018年我们将注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投放价高质优的出租车,二是提倡使用新能源特别是电动汽车,提升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
几年来运输管理所每月定期开展对我市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从业人员安全与文明经营教育培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从业人员的文明经营培训教育,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行车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安全文明行车,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
四、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全市现有出租汽车1238台,经运输管理所与电召平台协调,自2015年5月份开始已经开展了出租汽车电召设备的安装工作,现已有530台出租车安装了电召设备。全市的出租汽车已经全部安装带有GPS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该设备具有电召、反劫防盗等功能。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经营者安装电召设备,同时加强车站、景点、宾馆等客流密集场所的交通秩序治理工作,为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我市形象作出有利保障。
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建议。
按照今年2月份大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严惩出租汽车非法经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要高价、拒载和绕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通过重点区域驻守检查和路面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出租车路面各类违法行为。三是投诉和媒体曝光等线索,彻查典型案件,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同时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整合力量加大出租车整治力度。
六、关于强化监督奖励机制的建议。
运输管理所已经对全市1238台出租汽车的服务监督卡进行了更换,新的服务监督卡增加了交通运输部“12328”及市运输管理所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同时我们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好人好事和失物招领等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出租汽车行业新举措、新动向。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