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建议提案答复 >> 人大代表建议及答复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707T/2018-02262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报告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14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8件。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向本次会议报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保护地下水资源流失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建议(第1号)
市水利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对全市自备水源井进行再次排查,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管取水总量。严格控制取水许可审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确保了取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全面完善了取水许可登记制度,同时,在对取水户普查的基础上,全面完善了我市取水许可户资料。三是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切实有效控制了地下水的开采。四是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近期,市水利局将对全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经审批私自凿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清理。五是实行机电井统一管理登记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井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在我市行政区内开凿的机电井由水利局实行统一管理登记制度。新增开凿机电井需要乡镇统一上报申请,并且位置须在市水利局统一规划范围内,原则上没有纳入规划范围的机电井不予批准开凿,同时严格控制井的规模和井距。六是实施安装计量设备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利局印发了《大安市辖区内取(用)户安装计量设施的通知》和《关于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河流、水库或地下取水的单位或个人(用水大户),必须安装计量设施,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用户将从重处罚,对取(用)地下水达到规定量的用户均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对于未按照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并且无法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用水户,将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
二、关于彻底解决蛤蟆泡水侵、水淹、水毁地问题的建议(第2号)
市水利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是权属情况。蛤蟆泡属于国有湖泊,归太山镇政府所有,太山镇政府已将该湖泊对外发包进行水产养殖。二是隶属情况。水务集团属于上管企业,管理部门为国资委,和市水利局没有隶属关系。三是调查处理情况。月亮泡东灌区向蛤蟆泡排水,造成周边四个村30多公顷土地被水浸,村民要求赔偿一事,2015年就已经解决,水利局已经给予了赔偿。2014年秋季,因突发强降雨,蛤蟆泡水位上升,导致周边部分耕地受浸泡成灾,机耕路损毁,农作物减产造成了经济损失。2015年初,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水利局与太山镇政府达成了一次性补偿协议,由水利局付给太山镇政府一次性淹地补偿费用15万元、修复机耕路建设工程费用15万元,并明确“今后凡与蛤蟆泡有关的涉及补偿事项,均与水利局及其所属单位无关”。此后,水利局申请资金在月亮泡境内新建一处排水泵站,将东灌区排水路线改至嫩江,2016年至今,月亮泡东灌区再未向蛤蟆泡排水。
三、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管理的建议(第3号)
市教育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6号)文件,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费。
在费用上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12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
今后,市教育局将在各校实际情况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管理细则,实施管理。
四、关于切实加强小区物业和对弃管小区管理的建议(第4号)
创卫工作启动以来,各责任单位根据网格化包保任务分工,对包保小区内环境卫生差、乱贴小广告、非法占用绿地和违法建设等现象,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及时解决了弃管小区问题。同时,根据《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弃管小区由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居民维护日常管理和环境卫生,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管理。目前,市政府鼓励街道、社区通过居民业主委员会、居民自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成立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弃管小区进行管理。
五、关于修复安北街安铁社区厢房路及其排水设施的建议(第5号)
市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专业人员对厢房路路面情况及排水设施现状进行了实地踏查。根据踏查结果,对排水设施存在问题制定了具体解决办法,已经列入改造计划。
六、关于大力发展沿江渔猎文化产业的建议(第6号)
坚持以农为本,立足于乡村、服务于市民,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依托农村资源,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探索特色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打造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产品。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将乡村旅游产业纳入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和政策支持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规划、开发、建设和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市湿地办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加快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发挥水域生态旅游的优势,在以“水”为主题的旅游景区,开通大安水上运河路线(嫩江湾国家湿地公园—月亮泡旅游度假区),建设滨水度假山庄、度假别墅、度假村等,将大安特色饮食文化、“渔猎”文化融入其中,打造滨水地域旅游活动。
七、关于改善大安一中办学条件的建议(第7号)
一是关于缩减招生规模的建议。
大安一中现有教学班42个,按照每年大安市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每年大安一中招生770人,这是保证优质生源上一中的前提。如果缩减招生规模,势必会形成优质生源得不到接受优质教育的情况,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不稳定。
二是改(扩)建大安一中的建议。
随着生源的不断增加,大安一中经过了多次的修缮以及扩建,目前,大安一中满足市重点中学办学条件。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新课改,市教育局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信一定会找到既符合学校实际,又能满足改革需要的解决方案。
八、关于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的建议(第8号)
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车安全问题,自2014年8月暑期开学,对68辆专用校车全部采用“校车公司化运作、家长成本分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吉林省恒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由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监管校车运行。实行定车到线路、定时到点、定生到车、专车专用。同时,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中心责成大安市恒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并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要求校车公司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实的台帐。落实 “三关”,即:车辆上路关、司机选聘关、制度落实关,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通160多条乡(镇)、村线路,覆盖16个乡镇,23所农村中小学校,4350多名学生和幼儿。
九、关于加快建设物流园和停车场的建议(第9号)
计划于2019年实施大安市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是吉林佳园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市区西。总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建设综合楼综合物流中心、生资建材物流中心等。总投资4.6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时间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
十、关于市区部分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0号)
市住建局对市区没有安装路灯的路段进行实地踏查,准备对大赉南街安装路灯25基,长虹西路安装路灯22基,预计2018年12月前安装完毕。
十一、关于对旱厕改造、管理的建议(第11号)
年初以来,市住建局按照“双城”联创工作要求,拆除拆迁区域内以及没有维修价值的旱厕53座,剩余旱厕44座(主要原因:一是拆迁区内仍有少数群众没有撤离,需要如厕;二是老坎子、西站、大安北等处的平房群众较多,旱厕利用率高;三是城南、城西的城乡结合部平房密集,拆除旱厕群众无处如厕)。我市新建水冲公厕6座,维修改造水冲公厕17座,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公厕23座,可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如厕问题。
为加强城市水冲公厕的卫生管理,水冲公厕保洁采取了24小时保洁制度,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公厕管理处考核办、检查科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考核,加大卫生管理力度。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十二、关于维修、新建安北街安铁社区辖区内公厕的建议(第12号)
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安北地区,就公厕建设事宜进行调研,结合我市“双创”工作要求,计划在安北地区建设2座高标准水冲公厕,协调铁路部门拆除原有旱厕,建设水冲式公厕。同时,加大对原有旱厕的维修和卫生管理力度。
十三、关于在安北街安铁社区建立市场的建议(第13号)
北部明珠广场旁闲置的近2万平方米,土地符合城乡市场建设标准,但土地产权归大安北铁路部门所有,地方政府无土地使用权限,且目前暂无相关政策,因此无法建设市场。
十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4号)
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的初检筛查工作。在各乡(镇)设置食品便民服务站,投入资金购买了大量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试剂,各乡镇农业站工作人员负责进行抽样检测。二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以出资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重点针对市场流通的瓜果蔬菜按季度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经营者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渠道、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账簿。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控制,以此来防止外来风险进入我市,从而保证我市的食品安全。通过三年来多方开展的近千批次的检测结果,我市食用农产品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十五、关于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第15号)
一是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制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每年按照考核标准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对违规出租车作出处罚。对不按规定安全行车、不文明待客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吉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对驾驶员进行扣分,同时出台了驾驶员“黑名单”制度,一旦违规,将严禁其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二是规范车型车貌车容。一方面,引导投放价高质优的出租车。另一方面,提倡使用新能源,特别是电动汽车,切实提升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三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每月定期开展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从业人员安全与文明经营教育培训,提升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现有出租汽车1238台,经运输管理所与电召平台协调,2015年5月份进行了出租车电召设备的安装工作,现已有530台出租车安装了电召设备。全市的出租车已经全部安装带有GPS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该设备具有电召、反劫防盗等功能。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经营者安装电召设备,同时加强车站、景点、宾馆等客流密集场所的交通秩序治理工作。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大安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惩出租汽车非法经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要高价、拒载和绕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重点区域驻守检查和路面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出租车路面各类违法行为。对投诉和媒体曝光等线索,彻查典型案件,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同时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整合力量加大出租车整治力度。六是强化监督奖励机制。运输管理所已经对全市1238台出租汽车的服务监督卡进行了更换,新的服务监督卡增加了交通运输部“12328”及市运输管理所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好人好事和失物招领等情况。
十六、关于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班主任专项经费的建议(第16号)
按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现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实际,我市班主任津贴增加到每月300元,执行时间为今年9月份,由财政部门通过专项经费,统一划拨。
十七、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暖费的建议(第17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06〕6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暖补贴发放只适用于省辖市,不包括县级。因此,白城地区只有白城市本级和其管辖的洮北区按照要求进行取暖费补贴调整,其余各县(市)均未调整。同时,按照《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必须按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执行,所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标准暂时不能调整。
十八、关于协调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合理收取取暖费的建议(第18号)
按照《印发<关于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字〔2005〕1134号)文件精神制定供热价格,价格分居民供热价格和非居民供热价格。学校供热价格为非居民供热价格。学校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是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字〔2007〕852号)文件规定执行的,学校供热价格执行居民价格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二十、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研经费投入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0号)
一是为企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产品老化、新产品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市经济局会同市科技局于2017年初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主动与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接联系(以下简称省中心),多次组织我市中小微企业参加省中心开展的科技培训。省中心还设立了科技服务微信平台,企业加入后,不仅能在交流平台上掌握平台发布的政策信息、项目成果展示,而且能就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请专家答疑解惑。经济局还就有与校企合作意愿的企业,主动帮助对接协调,先后为鑫源木塑、宇泷饮品、铭威服装等企业与吉林工大、吉林农大、吉林省纺织学院达成校企合作意愿,有的签订了长期合作合同。此外,针对校企合作方面,在《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1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国内大专院校建立博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并取得科研成果转化,得到省级相关部门认可文件,每户企业补贴20万元。二是加大对企业科研经费投入。针对企业科研经费投入方面,《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且投入企业稳定生产取得效益,每个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对新获批准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和5万元;对新获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称号或单项产品冠军称号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和10万元。这些优惠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我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计划盘子,安大牧业获得了国家下达的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恒锐采油、先达食品等企业获得了省级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强企业信贷周转基金投入。建立“一保一金一池”融资平台,特别是企业信贷周转基金,已经为21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累计8065万元。直接减少企业融资成本350万元。今年继续为“一保一金一池”新注入资金2000万元。经济局申请的1000万元企业信贷周转基金报告已经获得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企业信贷周转基金将达到2000万元。四是建立企业人才队伍。为培养、引进、留住企业人才,利用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企业人才培训班;白城市企业家协会每年举办1-2期企业家赴外培训班;吉林省企业云端课堂教学服务站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企业家、企业技术人才有关企业管理、创新、政策等方面远程教育培训。鼓励企业选用人才,支持企业引进、培育管理与技术人才。对企业引进国家级专家、行业领军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端人才,来我市落户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3年内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住房补助。对域外的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工程技术人员,优先予以办理人事、户籍关系,其子女入学不考虑户籍关系所在地,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实行自由择校,优先录取。
二十一、关于加大对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环湖道路、护坡)建设投入的议案(第21号)
一是安广镇龙泉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520万元拟将龙泉湖北部建设成为滨水休闲游赏区,其主要工程包括:在不改变原使用用途基础上修建简易装饰栈道2700平方米(其中:砼栈道1500平方米、木栈道1200平方米、湖中打砼桩232根、打木桩541根)、景观平台4处、凉亭3座、花架长廊650米等亲水活动设施;护坡维修0.9公里,5860平方米。二是安广镇胜利村广场及绿化亮化建设项目。投资619.2万元铺装广场地面9334平方米;绿化面积8149.08平方米;矩形旱喷广场304.92平方米;艺术连廊5个,风雨长廊1个;路灯65盏;种植池14个,花坛8个;风车13个、矮墙座椅11个;购置健身器材17套;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供电设施等;回填土方3万立方米。三是大安市安广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规划占地8098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2000平方米,铺装广场地面6098平方米;方形种植池45个;安装龙形地标建筑一座;安装路灯39盏,刻字景石一块,廊架两座,回填土方2万立方米。
二十二、关于修建S210(省道)的建议(第22号)
省道S210齐大线(月亮泡至大安嫩江大桥桥头公路)已列入“十三五”交通规划,于2016年年底启动,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环评、水保、土地预审等前期审批批复,预计2019年开工,2020年竣工通车。
二十三、关于加大两家子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3号)
市交通管理部门在交架桥醒目处埋设了道路安全警示牌,在冬季时通过撒盐、清理冰雪的方式加大路面摩擦系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十四、关于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建议(第24号)
市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的指导和服务,开展示范合作社行动,树立一批样板合作社。持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入扶持项目评估机制,确立合作社作为新型主体的地位,对其生产型贷款实施基准利率,差额部分由地方财政进行贴息。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开辟“绿色通道”,相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制定优惠政策,为合作社发展添力。强化督查监管,建立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带动辐射能力考核机制,从源头杜绝产生“功利”合作社。
二十五、关于加大草编产品技术的培训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第25号)
市就业局对草编合作社已经开展技能培训班7次,超过1000人,但培训后稳定的从业者仅有100人,占培训总数的10%左右。市供销社已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手工编织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使更多的农民掌握草编技术,使无业妇女、残疾家庭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全面推广“合作社+农户”运营理念,构建草编产业发展平台,为我市农民提高劳动收入、改善生活质量。此外,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草编合作社,动员农民群众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抢抓机遇、积极行动,全力投入到草编产业创业就业中来,扩大草编的规模和影响力,使更多的农民群众成为草编致富的受益者。
二十六、关于大岗子镇易地搬迁后土地流转的建议(第26号)
大岗子镇政府积极联系承包户进行土地流转,现已达成协议并开始进行土地流转。其中双岗山村土地流转210户农户的270公顷耕地,五圣堂村土地流转30户农户的47公顷耕地,每公顷土地流转费2800元,补助归农户个人所有,根据每户流转的耕地面积进行分配。
二十七、关于收回册外荒地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27号)
一是集体土地现有状况。2015年,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村级 集体土地进行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分三年(2015 年—2017年)对全市18个乡镇223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进行了实测登记,现土地确权工作已接受了省和白城市及大安市的验收。全市各村作为发包方与承包农户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准备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市集体土地各类面积分别为:二调面积181万亩;台账面积125万亩;实测面积250万亩;开荒地面积45万亩。二是开荒地确权方式。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土地确权工作方案时,明确要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主要针对二轮土地延包时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开荒地虽属测量范围但承包权应由集体享有,经营权依法由发包方确定,各村应按照确权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开荒地管理意见。我市确实存在较大的册外荒地资源,下一步将出台《册外地管理办法》,依照法律和“三资”管理规定及“六部工作法”工作要求,对册外荒地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招标发包,并严格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二十八、关于减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第28号)
通过实地查看,大安市红岗子乡八家子村大戈拉包头子屯与长白公路302国道,此平交道口位于国道珲阿302线、桩号913+310。此平交道口交通警示牌、道口警示桩、指路标志和指示标志齐全。
二十九、关于急需修建三合公路(安广车站)的建议(第29号)
安广火车站至大榆树公路,列入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现已竣工通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完毕。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