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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340/2020-1300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标      题: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公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公发〔2020〕15号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市区道路礼让行人标识的建议》(第9号)已收悉,大安市公安局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礼让。”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不停车让行的,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2018年我局交警大队,按照吉林省交通警察总队2018年7月24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全省建设县乡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的通知》的规定“县道平均每20公里一处、乡道每50公里一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数量“长春、吉林不少于100处,其他地级市不少于50处,各县(市)不少于10处”的工作部署。”和白城市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7月26日下发的《关于落实总队组织建设县乡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的通知》的建设标准,共在市区主要街路设置了10处机动车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其中,2处设在群众文体活动集中区域,8处设在学校门前。这10处抓拍系统的设置,不仅规范了机动车驾驶人礼让行人,还有效降低了事故风险隐患,特别是学校门前的8处抓拍系统,极大降低了涉及师生安全事故发生率,受到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赞扬与肯定。

  2020年初,我局交巡警大队重新对市区礼让抓拍系统设置进行了调研,本着保安全、降事故,增加道路通行能力的原则,将长白街新世纪广场路段、育才路体育场路段的抓拍系统予以拆除。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交警总队和白城市交巡警支队的要求,重新选定2处路段设置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达到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数量,县(市)不少于10处”的要求。

  另外,我局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了“交巡合一”警务改革,将原交警与巡警合并,通过警改不仅实现了一警多能,还增加了市区有效警力。目前,市区两个交巡警中队,分别在市区1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设置了助学岗,疏导交通、维护治安及交通秩序,校园周边秩序明显好转,有效保障了师生人身安全。

  大安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