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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702/2021-06680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标      题: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交发〔2021〕6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交发〔2021〕65号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国道302线与国道232线交汇处设立非临时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交通运输局现答复如下:
  在国道302线与国道232线交汇处设立交通信号灯,主体工程现已完工,还差信号灯和监控的安装,预计七月末完成。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