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城执字〔2021〕3号
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6号建议)收悉,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校园周边秩序和对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关心、关注和关爱。
我局就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稳定,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学习氛围,自2018年就已制定了《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以校园周边秩序为重点整治区域,建立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机制,随时掌握校园周边动态,做好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
一、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商户出店经营、流动经营、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违章现象,专门设立了校园岗,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分时段管理、错时管理、教育与处罚并行的管理模式,对学校周边商铺及商贩讲解、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到指定地点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自2020年以来已经基本杜绝了此类事情发生。
二、在放学高峰时段,交巡警部门设立了单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三、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商户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无隐患。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经过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我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尤其康平南街现已实行机动车限时单行交通管制,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已得到有效遏制,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加大巡查频次,加强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共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把校园周边环境这项事关千家万户的大难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