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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MB1K47546L/2022-00080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议案
发文机关: 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标      题: 对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牧发〔2022〕2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牧发〔2022〕20号

尊敬的杨福江、王立强、李庆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畜禽养殖的建议》(代表建议第1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站所人员对建议内容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实施牲畜“出村入园”项目

  2021年我市出台了《大安市牲畜“出村入园”工作实施方案》,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推动方式,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实现牛、羊、马为主的草食牲畜出村入园全覆盖,牲畜出村集中饲养率达到100%。确定联合乡二龙山村、安广镇永丰村和龙沼镇八方村是首批试点村。目前,安广镇永丰村正在进行“三通一平”的土地平整,联合乡二龙山村完成“三通一平”招投标,龙沼镇八方村正组织立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一)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和指导。组织人员深入到养殖场户,发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水、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吉林省主推“五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指导养殖场户合理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二)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配合环保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属地监督管理。监督养殖业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 “谁养殖、谁治理 ”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加强养殖技术培训。依托吉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白城市畜牧科学研究院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聘请专家采取线上培训和实地入户指导等方式,重点做好饲养管理、舍饲技术、饲料调制、疫病防控、良种繁育、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培训指导,提高养殖场户饲养管理水平和养殖科技含量,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四)加快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编制完成《吉林省大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申报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省局于9月9日批复,2021年12月6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和畜牧业管理局联合向省申报资金请示。项目总投资601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000万元,企业自筹3014万元。建设区域粪污处理中心2个,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后,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种养结合示范面积 40000 亩以上。

  (五)引进有机肥生产企业。吉林省隆腾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地点位于大安市两家子化工园内,法定代表人孙旭,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料等。建设年产20万吨有机肥、6万吨缓控释无机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有机肥生产车间、发酵车间、无机肥生产车间、无机肥库房、有机肥成品库、办公楼、全景产品展示试验厅、有机肥生产线1条、无机肥缓控释肥料生产线1条等。目前已经完成办公楼和车间基础建设。

  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同意公开)